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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琳昌律师,高级合伙人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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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Attorney

 
涉外婚姻
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应准备材料
发布日期:2012-05-22 21:54:51
 


  (一)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办理涉外离婚手续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 婚协议书》。

  (三)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注意:
  1、您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您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上海资深婚姻家庭律师编辑、整理

(涉外)离婚继承法律咨询电话15000355201 (申琳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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