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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琳昌律师,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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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移民
大陆加拿大经济移民谨防被罚
发布日期:2011-05-13 14:31:08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不少中国大陆移民,特别是常年在中国做生意的企业主,对加拿大税制缺乏了解,好像以为加拿大移民,必须向加国纳税,以及对“5年移民信托账户”(5-Year Immigrant Trust Account)使用不当等,令他们犯上一些无心之失,遭税局覆核甚至被判罚。

    来自中国大陆的投资及企业家移民最为常见的一个误解,是拥有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就必须向加拿大政府纳税。其实,加拿大永久居民与加拿大税务居民两个概念不同,前者是居留身份,后者是需不需要报税的身份。
    加拿大税务局(CRA)一经收到移民呈交的报税单,即认定他们为本国税务居民,报税人需要将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海外收入,统统向加国申报。问题在于,这些移民绝大多数因不了解,未有全数申报海外资产及收入,因此收到税局的税务覆核通知,他们无奈只能向律师求助。很多移民赴加抵埠后,即返回中国做生意,每年在加国逗留少于183天,又在当地没有“居民联系”(resident ties),他们便不是加国税务居民,毋须向加国报税。

    此外,不少新移民对“5年移民信托账户”设立及使用不当。加拿大税法规定,已经抵埠的新移民,如果设立海外(离岸)免税信托基金账户,账户内的投资资产及收入,可享受5年免税优惠,俗称“5年税务假期”(5-Year Tax Holiday)。该信托账户不设上限,对拥有巨额资产的投资移民帮助很大,是一个合法且有效的避税工具。该账户设置及运作程序较为复杂,不少中国移民自行开设,但因不符合规定而在日后未被税局接受,要需花费很多精力及财力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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