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的消息,江苏省将在国内率先设立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以适应专利纠纷多发的态势。专家们认为,随着经济外向型特征凸显,来自国外的专利诉讼进入高发期,尤其是面对中国很多大企业在高科技领域异军突起,跨国公司纷纷挥起专利武器的大棒,铸造“知识产权壁垒”。专利保护已从先前固守知识领地的法律樊篱,变幻为拓展市场疆域的利器。众多国内企业撞上了这道坎。
涉外专利侵权之诉频发
2006年前三个季度,江苏省发生的60多件专利纠纷中,涉外专利纠纷有10多件,原告全部是外方。上海此类案件从1994年的200件剧增到2005年的600多件,其中95%的原告是外方,许多是跨国大公司。近年来,以全球最大网络设备商思科起诉中国通讯制造业老大华为影响最大,在国内外产生了很大的震动。案件的背景,是华为向思科的腹地美国市场挺进,并且产品价格低了一半!
目前,国内不少业界人士开始反思VCD、DVD产业的没落:如果当初国内同行能团结协作,积极组织应对,结果就不会如此被动。据透露,当国外垄断VCD核心技术的公司联合施压时,国内企业其实是束手就擒,未作多少申辩就缴了械。最具杀伤力的是“专利池”制度:只要你动用了“池子”中的一项专利,就要为全部的专利付费!如国外的DVD技术联盟在中国申请的专利不过6项,但国内企业却要为此付1000多项专利的费用,至今费用累积高达30亿元,国内产业实际在亏损线上挣扎。
国内DVD企业在单机应用时代曾一度抢占世界份额的80%左右。但在手持专利大棒的国外专利权人及其相关企业的大举进攻之下,这种格局如过眼烟云,昙花一现。伴随着DVD技术在数字电视、计算机和车载影音系统中普及,DVD技术已经从激光视盘机单机应用时代跨入复合应用时代。这种跨越无疑极大地拓展DVD的市场空间。早在两年前DVD的市场容量就达百亿美元以上。但与此同时,不少国外专利权人靠专利获得的市场垄断地位,无视专利地域性原则和权利穷竭规则,无端拒绝许可,设定畸高许可费,强迫下游企业从专利池管理人那里高价购买一揽子许可,以攫取超额垄断利润。
应该说,国外专利人的专利滥用政策不仅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市场机会,也给国内相关企业的利益造成巨大损失。譬如,新科曾透露专利费账单:一台DVD要交12至15美元,利润所剩无几。现在国内出口到欧美的DVD,整机40美元,光是专利费就是21美元。而目前MP3、手机等产业也正在重蹈覆辙,步其后尘。实际上,除了和解、驳回、撤诉的情况以外,美国专利侵权案件约有46%以专利无效结案。剩余的案件中,约有一半会被裁定不侵权。按照这种概率推算,当国内企业遭遇专利侵权之诉时,胜算的比率应在70%以上。由此可见,国内企业主动拿起法律武器与国外大企业抗争的意义十分巨大。一旦国内企业的反诉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专利侵权之诉将被全盘推翻。如此,原告不但将被迫返还被诉企业的专利许可费,而且将被迫支付巨额的惩罚性赔偿金。
构筑人才高地从“专利池”中突围
企业遭到跨国公司的专利诉讼,如果应对不当,蕴藏的风险将接连爆发。专家指出,国内企业在接到国外企业专利付费要求后,企业积极应诉才是上策。比如,国内企业要把对方列出的专利清单中的非必要专利、重复专利、失效专利等挖掘出来,并提出其他替代性技术路线等等,这样可以大大压低支付价格,或者驳回其付费要求。以美国Matsushita公司起诉DVD制造商Cinram公司侵权为例,Cinram公司通过分析,坚持只购买前者少数几项专利,结果仅支付了一小笔费用。而反观国内VCD、DVD企业,则把一揽子的VCD、DVD“专利池”包了下来,最终搭进去了整个产业的前途。
应该说,面对国外同行日益严重的专利打压,国内部分DVD骨干企业也曾意识到奋起反击才是唯一生存之路。如国内部分DVD骨干企业明确指控3C集团利用美国专利设立专利池,强迫竞争对手屈服于非法的许可和付费协议,从而合谋垄断DVD市场,违反了美国联邦谢尔曼法,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而请求法院采取宣告式判决,宣判3C集团专利池不具有执行力,归还被告已经收取的全部DVD专利费,并申请3倍的赔偿金。
事实上,早在2004年国内数家DVD骨干企业与3C专利侵权之诉发生之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经签发一项裁决,认为飞利浦和索尼的一个专利池违反了美国联邦谢尔曼法。而按照国际惯例,专利池管理人不得损害被许可人就专利池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专利单独寻求许可的权利。但由于以前没有中国企业通过法律程序要求美国司法部和美国法院审核3C真实的专利联合许可情况,所以导致3C对中国企业,尤其是江苏、广东、四川的DVD企业遭遇的专利打压日趋猛烈。
早在2004年“DVD收费”之讼爆发后,国内许多DVD企业就开始频繁咨询法律专家,以酝酿对国外DVD权利人提起更多、更大规模的法律诉讼。从发展的眼光看,专利之战结果如何,往往有赖于懂国际贸易规则的人才。如不久前,江苏常州一家电动工具公司得到了一批多功能电锤的外贸订单,但产品却被外方认定“侵犯”了德国博世公司产品的外观结构。常州这家公司赶紧邀请多名深谙国外专利制度的法律、技术和市场专家,集中攻关。结果专家们发现,当把操纵按钮缩减为一个后,产品的结构就彻底改变了并变成新技术,从而避开了专利雷区。如今,常州这家公司每年有十几万台的产品打入了世界制造业强国德国的市场,而博世公司也干脆用上了来自常州的电锤。
涉外专利人才的欠缺,已成国内企业与国外技术巨头打交道中的心腹之患,但大多数市场主体根本没有意识到问题的重要性。仅以“专利池”来说,如果没有专业知识的导航,肯定会成为危险的迷宫和泥潭,更谈不上加以利用并反制对手。因此,必须学会游戏规则,在框架内与对手周旋竞争。随着国人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会有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加入到挑战外商专利许可壁垒的行列之中。但要真正走出专利大棒的阴影,最终出路还在于自主创新,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正因如此,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展研究中心的魏衍亮博士的话可谓是一语中的:如果不是不合理的专利费,中国DVD企业不会遭受毁灭性的打击,但如果不是不合理的收费,中国充当的也依旧是只有自己才津津乐道的“世界工厂”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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