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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琳昌律师,高级合伙人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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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Attorney

 
海外投资环境
印度外商投资手册 1
发布日期:2008-05-28 14:43:50
 

第一章

外国直接投资 

1. 介绍

1.1 印度,作为最大的民主国家,世界经济第四强, 以其持续的增长业绩和充裕的高科技人才,提供着巨大的国内外投资机会。从购买力的角度来说,印度也是世界上第十大工业化国家。 

从1991年经济改革迈步起,已在投资、贸易、金融部门、简化外汇管理程序、设立竞争以及修订知识产权法等领域提出了重大的改革倡议。印度提供了一个自由、富有诱惑力和有益于投资者的投资气候。本章节介绍了国外直接投资政策的主要特色。 

投资展望

1.2 最近的一些研究已强调,印度作为一个投资胜地,其魅力在与日俱增。Goldman Sachs的研究表明,截止到2050年,印度经济有望以5%或更高的效率持续增长。直到2050年,印度经济将成为第四大经济。上述结论摘列如下:

l         第二大最诱人目的地 –ATKEARNEY企业信心目录,2004年;

l         最佳境外目的地-ATKEARNEY境外目录,2004年;

l         海外服务业最具吸引力的目的地-----A.T. Kearney 全球服务地指数2005  

国外直接投资政策

1.3 印度对崛起经济的FDI政策最宽松、最透明。除以下项目要求政府的事先批准以外,自动路线以内的其他一切活动/部门都允许不超过100%的FDI:

i.   烟草、香烟的生产及生产烟草的替代品;

ii.  电子航空及防御设备的生产:全部类型;

iii.      拥有24%FDI之多的小规模部门生产储备的项目;

iv.          外国合作伙伴在印度在“相同”领域具财政/技术合作的建议(2005系列);

v.            已宣布的部门政策外的所有提议(参考附录II) 

1.4 FDI政策的审核正在进行当中,部门政策/部门最高股本限额的变化由工业政策促进部工业援助秘书处(SIA)通过新闻记录予以通知。所有新闻记录都可在网上查询(www.dipp.gov.in)。FDI政策也可由印度储备银行(RBI)按照外汇管理法案(FEMA)予以通知。请参考RBI网址(www.rbi.org.in)。 

自动路线程序

1.5 自动路线以内允许的部门/活动中的FDI不需政府或RBI的任何事先批准。投资者只需在收到汇款后的30日内将RBI通报给有关区域办事处,并在向外国投资者发行股份后的30日内在该办事处提出要求文件。 

政府正式批准程序

1.6 按照上述第1.3段,没有包含在自动路线以内的活动的FDI须经政府事先批准,由国外投资促进部(FIPB)予以考虑。对涉及国外投资/国外技术合作的复合倡议也由FIPB推荐批准。 

1.7  除非常驻印度(NRI)投资与100%的出口型单位(EOUs)以外,一切FDI情况的申请都应提交到财政部经济事务部(DEA)FIPB单位。.

 NRI投资、EOU及FDI在零售贸易方面(单一品牌产品)的申请应呈交到工业政策促进部的SIA。 

申请也可提交至印度的驻外使团,由驻外使团上传到经济事务部进一步处理。 

可在FC-IL表格中填写申请,该表格可从http://www.dipp.gov.网站下载。凡是包含所有相关明细的普通书面申请均可接受。不需任何费用。

 关于FIPB的FDI倡议考虑的指导方针见附录-I。 

禁止部门

1.8 现有的政策不准许下列情况的FDI:

i.   赌博业;

ii. 博彩业;

iii. 原子能

iv. 零售贸易(单一品牌的零售产品除外) 

NRI在公司或私营企业的投资

1.9 印度之外的非印度居民(NRI)或印度原著居民(PIO)可在资本非收回的基础上以在公司或私营企业投入实缴资本的方式进行投资。

i)                     可通过内部寄汇或与授权经销商(AD)之间保持的NRE/FCNR/NRO帐户进行头子。

ii)                   该公司或私营企业不应从事任何农业/种植业或地产业,如,从事土地或不动产的业务,以期获得利润或收入。

iii)                  投资款不应在印度之外抽回。

NRI/PIO可经过印度政府/RBI经济事务部门的批准以收回利益的方式在独资企业或合伙公司进行投资。 

现有公司情况下的股份发行与估价

1.10 根据RBI/SEBI指导方针,如果是上市公司,发行价格应为:

(a) 按照在有关日期之前的六个月内,相关股份在股票交易市场的每周收盘价格的高低平均值,或者

(b)按照在有关日期之前的两周内,相关股份在股票交易市场的每周收盘价格的高低平均值。 

股票交易市场是指在有关日期之前的六个月内已记录公司股份最高交易量的股票交易市场。 

有关日期是指全体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之前的三十天。在其他一切情况下,公司可按照以前的资本发行负责人发布的指导方针,根据RBI法规发行股份。 

其他情况下公司可按照资本发行管理规定RBI原则发行股份。

 具体应用时可遵照印度证券交易部(SEBI)/与RBI的其他有关指导方针,包括SEBI(实质性股份收购与接管)法规1997版。登陆印度证券交易部(SEBI)的网址 (www.sebi.gov.in)可获得更多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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