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外资,墨西哥政府采取了以下奖励投资措施:
1、 机械设备、原料、零组件免关税进口:
若公司暂时进口机械设备、原料和零组件,用来生产或组装外销品至其他国家,在墨西哥境内可享免进口关税及增值税。
根据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及世界贸易组织规定,墨西哥经济部针对禁止非NAFTA国家享受优惠关税和双重征税等议题,已调整了保税加工计划:
自2001 年1月1日起,墨西哥将征收临时进口的机械设备关税,其税率与一般非NAFTA国家产品关税一样。为避免从非NAFTA国家进口原料在墨西哥被征关税,之后成品外销至美国或加拿大,又被其中一国征收成品进口税的双重征税问题,新的法令规定将从两国的进口关税中采取最低额为减免关税。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附件2.4或附件300.B第6条所规定的产品不在此限(纺织品及女性成衣)。尽管如此,出口制造商仍可享有产业优先发展计划所提供的优惠条件。
2、 产业优先发展计划:
产业优先发展计划将为产业出口制造商进口原料或机械设备提供优惠条件,电机和电子业将于2000年11月1日先适用于该计划。届时,这两种产业的公司在加入保税加工计划之后,将可享受0-5%的优惠关税。
3、 银行的分担投资开发风险方案:
墨西哥国家外贸银行(Bancomext)将可以参与当地公司的股份,最高可达25%以促进国内或外资公司的发展并加强其财务。
4、 联邦或政府的员工训练计划:
墨西哥联邦政府提供多项特别赞助以发展劳工技能训练计划,其中“劳工素质提高及现代化(CIMO)”是劳动部提高资金及技能帮助的训练计划之一,其目的是提高民间各种产业以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人力资源、改善工作条件及增加工作机会等。另外,墨西哥各州的职业技能学校也纷纷与民间开展合作,以培训学员具备劳务市场所需的技能。
5、 州政府奖励投资方案:
部分州政府会提高奖励投资措施以吸引更多的外资,如土地价格低廉、劳工训练计划赞助经费、或发展工业区设施等多项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