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墨西哥,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依据是1991年6月27日颁布的《发展和工业产权法》。墨西哥知识产权局和墨西哥国家作者版权局是墨西哥知识产权的主管机构。墨知识产权局是由墨西哥原工商部创立的独立机构,它依据墨西哥工业产权法负责专利和商标的注册,以及解决涉及此类问题的争端。
1、专利的种类和保护期
根据《工业产权法》的规定,任何个人和法人都可以申请注册并持有下述几种专利: --发明专利,是指任何具有工业用途的新发明; --实用新型专利,是指那些因为改变了形态、形状或形成结构而呈现 出与组成其各部件不同用途的物品、器皿、仪器或工具。“实用新 型专利”是发明专利的一种; --设计专利,是指对现有的专利进行的任何改进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从注册登记之日开始,下同),工业设计图纸的保护期为15年,可利用模型的保护期为10年,这些期限结束时,保护不再延期。
2、商标的种类与保护期
在墨西哥依法登记注册的商标有: --商品商标,是指将某一特定产品与其他同类产品区别开来的标志; --服务商标,是指将一种特别服务与其他同类服务相区分的标志; --集体商标,是指由所有使用者共同注册的商标; --其他,未曾使用的三维形状和适当名称。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在此期限内,可以无限期地延长有效期,但条件是,必须在使商标注册之日起3年内向经济部提交该商标连续使用3年的证明。
3、申请程序
为了获得专利权或商标权,要求注册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向经济部交一份西班牙文的书面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包括下述内容: --申请人或发明人的姓名、国籍和详细地址; --发明或商标的名称; --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以及首次使用的日期; --对发明和设计的说明,并附带发明图纸或设计蓝图。 在申请过程中,有关机构对申请所涉及的材料必须予以保密。申请一旦获准,便被授予专利权或商标使用权,申请者便可以在2个月之内予以公布并交纳所需申请费用。如果申请被否决,申请人有权要求重新审核申请。
4、知识产权保护
《墨西哥版权法》承认并保护思想或艺术作品的作者的合法权利,即使这些作品未注册登记、不为公众所知或未予发表和出版。由版权所提供的权利包括出版、复制、演出、修改和其他任何公共用途。版权的有效期自初版之日起到作者死后的75年期间。版权使用权可以根据遗嘱规定进行转让。
5、许可证安排
一种专利或商标的持有者可以授予他人以使用许可证。但是,许可证必须到经济部进行登记注册。
6、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处罚 对侵犯专利权或商标使用权的行为,可视情节轻重,分别判定为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根据《工业产权法》的规定,行政违法者将处以相当于联邦区1万天最低工资额的罚款,拘留不得超过30天;构成犯罪者,将被处以2到6年监禁和相当于联邦区100-10000天最低日工资额的罚款。因侵权行为而受到损害者可以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