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 阿尔及利亚税收政策简述(一)
四、进出口关税
(一)基本进口税率
阿尔及利亚现行海关关税税率于200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按规定对进口产品征收5%、15%和30%三种基本关税税率:即所有的原材料和药品按5%税率计征,半成品以及粮食、干菜和小汽缸轿车按15%计征,其它成品按30%计征。此前,阿普通商品进口关税最高税率为45%,实施新税率后约2000种商品的关税得到不同程度的降低。
临时进口(如展会用设备)不需要缴纳关税,但必须取得属于临时进口的证明文件,如进口后在当地销售,则需补缴关税。
(二)临时附加税(Droit Additionnel Provisoire)
上世纪九十年代,阿社会局势动荡、经济发展停滞,国家外债负担严重且外汇储备严重不足,为缩减进口用汇需求并保护阿国民族产业,阿政府对进口商品一度征收高达60%的海关临时附加税。进入新世纪,伴随国际石油价格的持续稳定并不断走高以及阿国经济振兴计划的实施,阿政府规定自2001年起开始削减海关临时附加税,每年削减12%,至2006年完全取消。2005年,阿临时附加税为12%。
(三)阿尔及利亚与欧盟间优惠税率
2005年9月1日,阿尔及利亚与欧盟的联系国协议正式实施。根据协议规定,阿欧双方将逐步削减包括工业品、农产品、鱼产品和加工成产品在内的所有商品的关税。其中,欧盟立即免除产自阿尔及利亚的工业品、农产品、鱼产品和加工农产品的全部进口关税,无数量及配额限制;阿尔及利亚将在协议实施之日起免除产自欧盟的近2100种工业品关税,其余工业品将按敏感程度不同逐步减税,七至十二年完成免税。对于产自欧盟的农产品、鱼产品和加工农产品,协议作出了非常明细的规定,每一种产品均规定了具体的减免税率和进口配额,其基本原则如下:在配额限量以内,对原先以5%税率征税的农产品、鱼产品和加工农产品,阿方立即免除进口关税;对原先以15%和30%计征关税的农产品、鱼产品和加工农产品,一部分进口关税直接免除,另一部分则分别在原关税税率基础上按50%和20%比例减征。超过配额的农产品、鱼产品和加工农产品进口则继续按阿方现行税率征税。按照协议规定,阿尔及利亚和欧盟双方将在五年之后对上述的农产品、鱼产品和加工农产品进口关税实施税率进行调整。
五、2005年和2006年税收改革措施
阿尔及利亚政府在每年11月份出台的下一年度财政法中均对来年的有关领域税收做出一定调整,通过税收杠杆调节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近两年来,阿政府先后多次精简税种、降低税率,加大技术性与行业性税收指导力度,同时加大了对偷漏税行为的打击力度,比较好地发挥了财政税收的消费引导和生产调节两大职能,形成了以所得税和流转税为主体、其他税型相匹配的多种类、多层次、多环节的复合税收体系,突出了税收对企业投资尤其是中小企业投资的支持。
阿尔及利亚2005年和2006年的税收改革措施勾画出今后五年即2005-2009年的金融发展战略,旨在进一步落实经济振兴计划,巩固经济建设成果,保证国家装备投入,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减少公共债务支出,吸引外来直接投资。具体内容包括:通过打击偷漏税行为增加财政收入,加大税收领域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管理预算支出,修订水、能源及房产等政府定价的产品价格,使其反映市场供需水平,减少国家对上述产品财政补贴负担;择选最为优惠的国际信贷资金,缩减国家外债规模;鼓励
发展银行信贷,支持住房及基础设施领域建设。
(一)2005年主要税改措施:
1、降减房屋租金所得税,由原来的10%降至7%;免除学生用房租金所得税,原税赋额度为5%,以减轻租房者和赁房者负担,促进房屋租赁行业的发展。
2、免除以租代售、社会集资和农居房等社会住房的有偿转让注册税,原税赋额度为5%,以支持社会住房建设,降低民众住房购置成本。
3、对在伊利奇、廷杜夫、阿德尔和塔曼哈塞特等南部四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超过5年的企业免除50%的公司利润税,以发展地方经济、改善地方就业。
4、下调工资税,由2004年的2%降至1%。
5、将商品销售企业的注册资本金由原来的150万第纳尔提升至250万第纳尔,将劳务经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原来的80万第纳尔增升至120万第纳尔。
6、2005年1月1日起,对展览馆、婚宴厅等馆所出租者征课15%的总收入所得税。
7、对确有困难的欠税者允许其先缴纳30%的税款,其余欠款延期补交。
8、对在南部地区生活的老战士或革命军人购置越野车免除增值税。
(二)2006年主要税改措施:
1、将动力在5马力以上的柴油汽车使用税提升一倍。
2、降低液化石油气和无铅汽油的油气产品税。其中,液化石油气(GPL)售价将降低1第纳尔,无铅汽油售价与普通汽油价格相同。
3、将无污染空气调节器和液化石油气发动机的增值税由17%降至7%。 4、对本国生产或进口的重型车辆轮胎加征10第纳尔税收,对生产或进口的轻型
车辆轮胎加征5第纳尔税收,征课的税金用于废旧轮胎处理。
5、对本国生产或进口的机油、润滑油等精炼油气产品每吨征收1.25万第纳尔税收。
6、提升汽车、牵引车、工程车等车辆的注册税。其中,5-9马力的汽车注册税调至600-800第纳尔,牵引车注册税调至700第纳尔,工程车注册税升至1800第纳尔。
7、彻底取消工资税,以促进就业。
8、将电脑硬件及软件产品关税降至5%,以刺激电脑消费,提升社会信息化程度。
9、自2006年9月1日起,对等于或超过5万第纳尔以上的商业交易,均须通过支票或银行信用卡作为支付手段。违规者将被处以5万至50万第纳尔不等的罚款。此举旨在打击非正式市场、偷漏税和洗钱等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阿商业金融运作。
六、税收收入情况
2004年,阿碳化氢领域税收为15776亿第纳尔(约合220亿美元),较2003年的12132亿第纳尔增长为29.5%;非碳化氢领域税收为6490亿第纳尔(约90亿美元),较2003年的3649亿第纳尔增长77.8%。据阿财政部官员预测,2005年,阿税收收入有望实现2.5万亿第纳尔(约合347亿美元),其中石油税收收入约1.9万亿第纳尔(约合262亿美元),较2004年增长21%,普通财政收入接近6000亿第纳尔,较2004年增长11%。
税收是财政政策重要组成部分,减税措施导致的投资消费增长效应等同于政府支出的扩张效应,且能更直接地启动社会民间需求,为后者所不及。阿政府运用税收杠杆促进社会投资、创造就业机会,同时加大对税收领域的监管力度,表明阿政府驾驭经济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阿国民经济受国际能源市场的影响较大,为阿制定并执行各项经济政策带来不确定因素。阿财政收入的60%来自油气产品税收,且近年来政府通过一系列减免税措施刺激经济、吸引投资,致使普通财政税收占总税收金额的比例不断下降,财政收入过度依赖于石油税收的局面在短期内难以改变。阿政府将超过预算标准的石油收入纳入国家收入调节基金,同时加强对非碳化氢领域的税收征管,以尽量降低阿经济的发展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
此外,阿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各种税收制度尚不成熟,各项税收法规还不健全,阿政府需要对各类税收政策时常进行调整,以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这种多变的税收政策另众多国内外企业无从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