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梅影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7月12日表示,将切实防范境外资金通过贸易渠道违规流入,并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还透露,自2006年11月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政策实施以来,全国集中筛查并核定关注企业5000多家。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全国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电视电话会议,全面总结政策执行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围绕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这一中心目标,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加大改革力度,加快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制度改革进程,积极构建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和贸易外汇收支的动态监测机制,建立企业长效考核机制和统一、科学、高效的贸易外汇分类管理体系。切实防范境外资金通过贸易渠道违规流入,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
近年来,外汇资金持续大规模流入,加大了国际收支不平衡与人民币升值的压力。为严厉打击异常资金流入,防范潜在金融风险,外汇管理部门适应外汇管理改革方向和要求,贯彻均衡管理理念、创新分类监管方式,加强贸易外汇收汇和结汇管理。对企业出口收汇行为进行非现场监测、分析与排查,对贸易收结汇主体实行分类管理,对结汇“关注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给绝大多数正常经营的企业予以便利。
据了解,自2006年11月政策实施以来,全国集中筛查并核定了第一批关注企业共5303家,占企业总数的3.04%。此后,按照关注企业核定“制度化、规范化”、“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工作要求,各地外汇管理部门立足本地外汇收支及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关注企业名单的核定和管理工作。截至2007年4月,全国又陆续核定了472家“关注企业”。2007年7月,外汇局通过建立“结汇关注企业名单发布管理系统”,解决了各外汇分局之间“关注企业”名单交互手续繁琐、银行查询不便利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
贸易外汇收汇与结汇管理政策增强了贸易外汇真实性管理的有效性,建立健全了防止无贸易背景短期资本以出口收汇名义混入境内结汇套利的监管机制,遏制了通过贸易渠道实现外汇资金违规跨境流动的行为。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间,全国预收货款同比增幅较前10个月下降了44个百分点;截至2007年4月末,全国“关注企业”多收汇总额较截至2006年9月末下降了40%。同时,政策的实施强化了企业的合规操作和诚信经营意识,引导贸易外汇资金合规流动。
《国际金融报》 (2007-07-13 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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