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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琳昌律师,高级合伙人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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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资讯
如何与外商做打交道
发布日期:2009-10-28 17:37:42
 

 

 

如何与外商做生意无疑是一个较大的课题,用仅仅数百字对其进行深入、全面的探讨是不可能的,但我愿意利用这篇短文将我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积累的一些经验、教训与大家分享。

首先,中国企业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外国商业伙伴,这一点中国企业应该特别予以重视。在与外商签订合约之前,应该对外商的资信进行调查。道理很简单,充分了解你的商业伙伴资信状况,可以帮助降低你的商业风险、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但不少中国企业因为“节省时间”、降低费用,或者是心存侥幸,往往对该问题重视不够,对外商不做起码的资信调查。当遭受重大损失时,就悔之晚矣了。笔者正在处理两个案件,对中国企业而言应该是比较有价值的教训。其中一个案件客户是江苏的一家企业。该客户通过一家中国著名的商务网站,认识了一家“英国公司”并与该“英国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废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当事人向该“英国公司”购买50万美金的废钢并预付20%的货款。但客户支付了约定的预付款后,该“英国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发货。接受委托后,我们经调查发现,除接受预付款的银行账号以外,该“英国公司”提供的所有信息都是虚假的。更有甚者,网站上“英国公司”总经理的名称拼写有着明显的错误,我的客户仍然没有怀疑该“英国公司”的资信状况。另一个案件,一个马来西亚骗子在香港注册了一家离岸公司,并成立了一家国际货代公司。该骗子以该离岸公司的名义向我的客户订购70万美金的货物。当他设立的货代公司收到货物以后,这个骗子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导致我的客户遭受巨大的损失。

另外,中国公司应该强化合同、证据意识。与外商做生意,应与其签订明确、详细的书面合同。一份详尽、明确的书面合同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而这样的争议会影响到合同的顺利履行。另外,一旦发生纠纷后,这样的书面合同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不与外商签订详尽、明确的书面合同的中国企业不在少数,甚至有些企业连书面合同都不签订。

海外保护中国企业、华侨利益最重要的机构是中国政府驻各外国使、领馆。但是,考虑到中国与外国巨大的贸易额以及大量的海外华侨,希望使领馆能为每个中国公司、华侨提供所需的帮助是不现实的。除使领馆外,一些海外中国企业、华人、华侨设立了商会以及其他的一些组织,可以为会员提供帮助。笔者认为,在东道国中国企业、个人设立互相帮助的团体对保障海外中国企业、华侨而言是一个比较现实也是比较有价值的方法。

一旦与外商发生经济纠纷后,中国企业不要轻易放弃自身的利益,而是应该尽最大努力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据我所知,不少中国企业在外商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出于对高昂维权费用的担心,或者缺少相关经验,并没有积极主张权利。然而,如果中国企业总是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不仅自身会遭受巨大损失,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鼓励外商在将来继续违约并损害中国企业的利益。

 

申琳昌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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