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户可直接与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联系和报送案件。我们收到相关材料(包括相关合同、发票、提单、报关单、装箱单、仲裁、诉讼判决书、贸易往来函电、案情说明、客户联系方式等)后,将对案件进行初审、编号并联系客户,如需进一步补充资料,我们会及时通知客户。 2,在审查案件资料后,我们向客户EMAIL《协助追讨海外拖欠货款协议》和《授权委托书(LETTER OF AUTHORIZATION)》,《协助追讨海外拖欠货款协议》包含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客户在审核《协议》无异议后,填写相应内容并打印签字盖章后寄回《协助追讨海外拖欠货款协议》正本和《LETTER OF AUTHORIZATION》正本各两份。 3,我们收到《委托追收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LETTER OF AUTHORIZATION)》并签字盖章后,会回寄一份《协助追讨海外拖欠货款协议》的正本给客户。《协助追讨海外拖欠货款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协助追讨海外拖欠货款协议》生效后,我们会立即展开追收行动,并随时与客户进行沟通,不定期向客户提供《案情进展报告》,使客户及时了解追收进展。 2,在通过一般的追讨方式无法见效时,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如认为诉讼等手段可行,我们会在确定成本后向客户提出建议,未得到客户的书面确认,佣金和费用不会有任何变化。
1,如债务人直接将欠款汇给客户,我们会及时与客户联系确认,并发送《收款通知单》给客户,收取相应的佣金和费用。 2,如我们收到债务人或追收渠道汇来的追回款,会及时发送《追回款通知》给客户,并在收到正本回执并扣除相应佣金和费用后,将追回款汇给客户。
在债务人还清欠款或我们认为案件无可追性的情况下,我们会发送《结案通知》给客户。
1),报案材料包括:中英文案情说明、合同、发票、运输单据、往来函电及任何证明债权成立的书面材料。 2),委托追收协议包含两份中文《委托追收协议书》和一份英文《LETTER OF AUTHORIZATION》,《委托追收协议书》包含佣金报价内容。 3),调查追讨分为非诉追讨和诉讼追讨。在非诉追讨阶段,除需采取特殊的调查、取证、转卖货物等措施,一般不涉及佣金费用变更。而诉讼追讨必须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且预先支付诉讼相关费用后方能进行。 4),财务作账包括收取佣金、划拨追回款两项内容。如果客户收到追回款,则客户根据我公司开具的《收款通知单》支付佣金。如果我公司收到追回款,则我公司相应向客户划拨追回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