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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琳昌律师,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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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
美国律师的风险代理收费
发布日期:2008-10-09 16:29:43
 


  美国的律师收费有多种方式,风险代理收费就是其中的重要方式之一。在美国,风险代理收费被称为“Contingency Fees”。其中的“Contingency”包含着这种报酬是偶然的,可能的,因此,是有风险的。“Fee”即“酬金”之意。所谓“Contingency Fees”,就是说,律师获取的报酬取决于所代理的案件获得法院判决给付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换句话说,假如你聘请了律师帮你打官司,如果官司输了,律师将得不到任何报酬。但是,你仍然必须支付律师为此而支出的有关费用,即律师办理案件而花费的“expenses”。在美国,律师的风险代理收费的比例各有不同,一般的比例是三分之一。有些律师根据案件的具体进展程度,按比例增减其所分享的报酬。

  当然,即使在美国这样的高度意思自治的民主国家,律师的风险代理收费也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受到一些限制和约束。首先,风险代理收费并不是适用于所有的案件。一般而言,这种类型的收费方式可以在人身伤害、财产索赔或者其他涉及大量金钱的案件中使用。但是,在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例如犯罪案件和儿童监护案件中,律师被禁止收取风险代理报酬。非常特别的是,在离婚案件中,如果你成为被告;或者你需要的是商业买卖这样的一般性的法律服务的话,风险代理收费并不适宜。其次,法庭可以对律师所能收取的风险代理报酬的总数给予一定的限制。

编辑(编纂): 上海涉外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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