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5月22日发布了对中国和阿联酋瓷砖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的终裁结果及其勘误表。 终裁中,在以往5起新出口商复审案件中获得市场经济待遇的佛山禅城欧联建筑陶瓷公司(生产商)和阿联酋Prestige贸易公司(出口商),河源万峰陶瓷公司(生产商)和佛山朗高陶瓷有限公司(出口商),清源市南方建筑材料公司(生产商)和广东新中源陶瓷进出口公司,广东新明珠陶瓷公司(生产商)和佛山新明珠贸易公司(出口商),佛山禅城Jin Yi陶瓷公司(生产商)和佛山Jayson陶瓷材料公司(出口商)等5个生产/出口商组合(共5家中国生产企业、4家中国出口企业)继续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待遇,并被认定不构成倾销;其他中国企业则被认定存在倾销,倾销幅度为150-200%。终裁认定,调查期内中国对印瓷砖迅猛增加,造成印瓷砖产业市场份额减少、价格下跌、利润下滑,给印度瓷砖产业造成实质损害。 终裁建议对前述5个生产/出口商组合以外的中国产品征收反倾销税155卢比/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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