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驻叙利亚经商参处
叙利亚总统巴沙尔日前颁布2008年第3号公司法,公司法共有227条款,涵盖有关各类公司开展经济和商业活动的完整的法律框架。其中包括有关法律的适用范围、公司成立和关闭的声明及其法律形式的一般性条款;包括公司的类别、注册、登记、注销及性质、名称和地址等条款。此外,公司法还包括有关公司解散、清算及其法律依据,合作人及入股者的权利,各公司的基本章程、财务制度和惩罚办法,公司的兼并机制、过渡和经贸部对其进行监督等条款。
新的公司法适用于各类商业性公司,如控股公司、外资公司,允许成立城建公司,允许上市的股份公司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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