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纳《每日写真报》报道,加纳财政、经济计划部副部长GEORGEGYAN-BAFFUOR在议会表示,加纳投资促进中心(GIPC)已建议对《加纳投资促进中心法案》(478号)第39条进行修订,以为其提高外国人在加经商的最低资本要求铺平道路。根据该修正案,GIPC董事会拟将外国贸易企业最低资本要求从目前的30万美元,提高到100万美元。GEORGEGYAN-BAFFUOR称注册资本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资本商品,但是可以转买或者库存的货品不能作为外资资本。 GEORGEGYAN-BAFFUOR称到2007年6月底,共有286家外资贸易公司根据478号法案在加纳投资促进中心注册。 (首发子站:驻加纳经商参处子站) 文章来源:加纳使馆经商参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