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尔及利亚政府内阁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私营医疗机构的组织和经营法案,规定私人可开设医院。私营医院(或医疗机构)可进行一般科目,包括内外科、妇产科诊治、住院治疗及研究活动。机构应配备一名技术领导和医疗委员会作为责任人,还需签订担保书明确机构、医生及工作人员、病患之间的民事责任。 内阁会议还审议并签署了关于修改1985年卫生促进和保护法的修订草案,修订主要涉及药品生产、进口和销售领域的开放和规范问题,具体包括药品和医疗设备市场的进一步放开、防止民众使用未批准的药品、对在公立医院住院的病患用药实行免费、药品标准改革、药品检验等。草案还规定了伴随药品市场的开放需实行的一系列配套措施,涉及检验和标准机构、血液安全采集和使用、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及药品安全方面。草案明确指出,任何药品和医疗器械在进入市场之前,都必须经过检验和认证登记。 (信息来源:驻阿尔及利亚经商参处子站) 文章来源:驻阿尔及利亚经商参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