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资移民签证,是指允许外国人通过在美国一定数额投资的方式取得美国合法永久居留权(即“绿卡”)。
根据1990年美国移民和国籍法规定,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在美国投资企业并为美国员工增加10个以上就业机会的方式取得美国“绿卡”。每年一万个份额,是指1万个人。如果以一个投资人全家3口人计算,每年只能有3000多个投资者或家庭获得这种移民资格。
投资经营一个新的企业,或在现已存在的企业中因投资扩大增加就业员工10人以上者均符合要求。 如果投资一个至少成立2年的,并且在过去12-24个月里面净资产亏损达到20%以上的困难企业,那么只要投资后企业员工数与投资前保持一致就可以。 上述员工10人,不包括外国投资者,配偶及其子女。 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并有能力承受投资可能遇到的风险。 投资地点原则上可在任何地方,在一般地区投资必须要100万美元。在“就业目标地区”(Targeted Employment Area (TEA))。所谓就业目标地区是指人口2万人以上的都市以外的乡村地区或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数50%的地区。这个政策是为了鼓励在不发达地区进行投资。 EB5投资主要分两种形式,一类是直接投资,就是投资人直接到美国设立公司,雇佣10个合法员工。一类是通过经过移民局认可的“区域中心”的投资公司来运作。所谓的“区域中心”就是向美国移民局申请获得批准的专门从事投资移民招商引资的地方性公司。任何美国私人或地方政府机构都有权申请成为“区域中心”。通过“区域中心”办理投资移民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采用就业模型利用投资所创造的间接就业满足在美国创造10个就业机会的要求。而直接投资必须直接雇佣10个合法雇员来满足创造10个就业机会的要求。
通过EB-5区域中心申请投资移民程序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I-526 投资移民申请 1. 签署EB5律师代理协议, 支付律师费。 2. 如果主申请人海外沒有银行帐号,可先到香港或澳门开一个个人帐戶,帐戶中逐渐存入54.5万美元(也可以用申请人在欧美或其他地区的账户)。 3. 按照I-526申请所需信息与文件清单提供信息并准备所需文件。 4. 在律师指导下签署全套投资移民文件:
a.认购协议; b.私募股权投资备忘录; c.有限合伙企业协议; d.银行托管协议; e.文件保密协议. 5. 把投资款和管理费$545,000 按照银行托管协议电汇到地区中心指定的托管帐户(Escrow Account)中。律师将提供详细的托管帐户汇款指示。 6. 区域中心将会把全部证明文件提供给移民律师, 移民律师将根据这些文件填写好G-28 表和I-526 表;客户在G-28 和I-526 表上签字。 7. 移民律师将申请表, 申请费和全部资料递交给移民局。一般7-14个工作日,申请人会收到收据。 8. 移民局一般在6个月内就会批准526申请,但每个案子审理时间有长有短,有的案子会需要补件。
第二阶段:I-485 调整身份申请或DS-230 移民签证申请 I-526 投资移民申请批准后, 整个申请进入第二阶段,全家每个人都需要提出和递交单独的申请) a. 人在美国的I-485 程序(约需4 個月):
(1) 移民律师会为客户准备并递交I-485 申请表调整身份及有关证据资料, 客人需缴纳移民局申请费(目前每人$1,070); (2) 同时递交G-28 表、G-325A 表、I-131 表(回美证申请)和I-765 表(工作许可申请)(I-131 申请若单独递交,须缴纳申请费$305;I-765 申请若单独递交,则须缴纳申请费$340;若I-131 和I-765 申请都同I-485 申请同时递交,则无须另交申请费,每人可节省$645) (3) 个别案子可能有面试; (4) I-485 申请获准,全家人获得有效期为两年的临时绿卡。
b. 人在中国的DS-230 领事程序(约需6-10个月): (1) 移民律师与美国国务院国家签证中心 (NVC)联系,取得移民签证申请案件编号,并代表客户向NVC 缴纳签证申请费(目前每人$405); (2) 填写并向NVC 递交DS-230 移民签证申请及有关证据资料; (3) 答复NVC 所可能提出的问题或补件请求; (4) NVC 初审后,将案子转到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5) 体检;面试 (我们会负责指导)。
第三阶段: I-829 永久居民申请 1. 两年快到期时,向移民局递交G-28 和 I-829 永久居民申请和有关证据资料,并缴纳申请费。(目前主申请人的申请费为$3,835,配偶和子女每人另加$85) 2. 答复移民局所可能提出的问题或补件请求; 3. 个别案子可能有面试; 4. I-829 申请获准 (移民局规定4个月内答复),全家人获得有效期为十年的永久绿卡。 5. 十年后,递交I-90 更换绿卡申请和新照片(非常简单)。每十年更换一次。 6.绿卡持有5年以上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 7.保持绿卡身份只需要每半年回美国一次。 如果有生意需要,需要长期在美国以外工作,那就申请回美证,只需要每两年回美国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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