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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琳昌律师,高级合伙人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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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25楼

Shanghai-Attorney

 
涉外婚姻
涉外协议离婚流程
发布日期:2012-06-15 22:30:28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2、双方完全自愿同意离婚;

  3、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双方对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5、一方为内地居民或者婚姻缔结地在内地

  二、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l、内地居民的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

  2、香澳台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3、正本;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5、权属证明材料,如房屋、车辆所有权证明原件;

  6、照片。

  三、协议离婚程序

  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四、协议离婚的效力

  1、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即为解除,双方均可与他人结婚。

  2、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因履行离婚协议产生争议,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

  附: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的,如果结婚证是在中国领取的,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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