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7 12:31:12
韩国的司法考试,也堪称该国的“天下第一考”。由于难度大、合格率极低,所以如果有考生通过司法考试,他们中学的母校都会在学校门口甚至大街上挂出横幅以示庆贺。据汉阳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哲松介绍,“每年司法考试考生近3万人,但仅有1000人通过。这一数量远远无法满足韩国法律市场的需求。韩全国250多个市、郡、区中有120个一名律师都没有。2002年的一个数据显示,韩国共有5073名律师,平均一名律师需要向9564名国民提供服务。目前这个比例变化也不大。”
一方面是市场对法律服务巨大的需求,一方面法学教育又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目前韩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法学教育集中于本科课程。受司法考试的冲击,多数法律系学生把全部精力都花在一考定终身的司法考试上。而且长期以来,司法考试应试资格没有学历要求,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可以报考司法考试,又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他们本科专业的学习。同时,大量的考生年复一年地为司法考试劳心费力,为此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选择其他职业的机会。更严重的是,考生大多为考试而学习,只注重填鸭式的死记硬背和考试技巧训练,即使合格也无法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
面对21世纪信息化、国际化的法律市场,这种法学教育模式已经无法满足时代要求,无法培养出既懂法律,又懂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的法律工作者,法学教育面临严重的危机。对此,韩国1993年成立了司法制度发展促进委员会,就消除司法考试制度弊端展开了讨论。最终于2005年制定立法草案,决定彻底改革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制度,引进美国式注重职业训练的“法学研究院”模式,成为法学教育及法律培训制度改革的一大转折点。经过逾十年的论证,并经数次修改后,法案于今年7月终获通过。
新设“法律研究生院”的特点
此前韩国的法律工作者大多是本科毕业于法律系,经司法考试合格,完成司法研修院课程后,进入实际工作的。但实施法律研究生院制度后,将在研究生层次上开展法学教育,只有从法律研究生院毕业才能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从而实现成为检察官、法官或律师的理想。法律研究生院学生可以根据本科专业选择适当的专门法律领域,从而培养具有多元专业知识背景的法律人才,提高法律工作者的法律分析和应用能力。本科学历非法律专业学生,则必须在完成法学研究生教育后,即拥有了专门的法律专业训练后,才能投考司法考试。
法学研究生教育的教学内容,也将把法律职业选拔和法学教育结合起来,培养既能够保证质量、又具有一定规模和数量的法律人才,从而建立起更为理想的培养和选任模式。《法学专门大学院法》规定,今后司法考试将与法律研究生院制度并行一段时间,到2014年司法考试制度将被完全废止。
法律教育市场同时面临变革
《法学专门大学院法》将根本改变韩国法律工作者的培养和选拔体系,法律市场面临重大变革。法案通过后,目前韩国法律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有,哪些大学会被许可设立法律研究生院,总招生人数和各大学的招生名额如何分配,法律研究生院毕业生的合格率如何确定。而设立法律研究生院与否,将影响韩国的大学排名,因此各大学为获得法律研究生院设立许可,展开了激烈的竞争。而地方大学则提出,为实现各地区均衡发展,法律研究生院许可必须体现地区安排原则。
目前韩国共有97所大学拥有法学院,招生名额为13136名,其中40所大学准备申请设立法律研究生院。准备提出申请的12家国立大学共有106名教员,另28家私立大学拥有266名教员。因此这些学校为补充教员,吸引具有实务经验的法律界人士,也展开激烈的争夺战,部分律师、法官和检察官将进入大学任教。
2005年教育部向国会提出《法学专门大学院法》草案后,这40所大学为争取设立法律研究生院已经投入了2020亿韩元,今后还将投入1700亿韩元资金,以满足设立基准要求。因此专家们预测,私立法律研究生院每年学费将高达1500万韩元。对此韩国政府准备扩大对法律研究生院学生的贷款支持,将普通院校每人最多6000万韩元的贷款额度提高到9000万韩元,并可在毕业10年内分期偿还,以解决贫困家庭出身学生的上学问题。
但韩国舆论认为,关于招生人数和设立许可的争议不是法律研究生院制度的本质问题,最重要的是法律研究生院教授些什么内容,即如何改善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师资力量和能力。法律研究生院的讲义必须与法律市场接轨,才能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竞争力,培养具有扎实基础理论与具体操作能力的各种法律人才,否则将失去设立法律研究生院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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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司法考试
韩国于1948年开始实施“朝鲜辩试”,1964年改称为司法考试,目前由韩国法务部负责每年组织实施一次。
原来应试资格没有学历限制,现任总统卢武铉1975年就以高中毕业的身份通过了司法考试,从而取得律师资格。但从2006年开始,应试者仅限于拥有35个以上法律教育学分的学生。
韩国司法考试分三次进行。第一次考试以选择题的形式进行,考试课目主要有宪法、民法、刑法、文化史等课程。大约只有1/10的考生可通过初考,并在两年内有效;第二次考试以论述题的形式进行,课目有宪法、民法、刑法、商法、行政法、民诉法和刑诉法7大法典,是司法考试中最难的一次考试,只有不到1/2的考生通过;第三次考试是面试,主要考察是否具有合理的国家观、使命感、伦理意识和法律素养,只有极少数人被淘汰。
通过三次考试者,进入司法研修院进行为期二年的研修培训,接受法律实务训练。结束司法研修院学习后,才能正式成为法官、检察官或律师。
1963年—2004年,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仅为2.54%;2006年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近3万人,合格者仅为9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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