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

申琳昌律师接受时代周报采访

2011-12-01 20:46:23

 中国企业难防海外“暗箭”

时代周报 | 133期 |  评论 (0) 转播到腾讯微博

本报记者 王珏磊 发自上海

全球风险咨询企业Kroll不久前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98%的中国被调查企业在去年至少遭受过一次欺诈行为,中国已经超越2009年位居榜首的巴西,成为企业遭受欺诈行为最多的国家。

在金融危机的阴影尚未消散,全球化信用危机方兴未艾的背景下,海外坏账已成压在中国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背上的又一根稻草,成为出口企业不可承受之痛。

企业遭欺诈全球居首

在上海乾锦昊进出口有限公司位于闸北区的办公室里,有一位澳大利亚“老外”天天来上班。他是来“还债”的。前两年,他是澳洲的进口商,乾锦昊的长期合作伙伴,信誉很好。“没想到,我们和他签订了一笔10万美元的订单,货发过去,他却破产了。”乾锦昊公司高管沈一龙告诉记者。

当时这位澳大利亚人承诺,以后会想法还上这货款。去年底,他来到上海,成了乾锦昊的“打工仔”,赚钱之后“大部分用来还款”。

并不是所有的海外坏账都能有这样“美满”的结局。据沈一龙讲述,上海某公司曾出口一批船板到瑞典,价值六七百万美元。因为是第一次交易,双方采用相对安全的信用证结算,以规避风险。然而,上海的出口商还是掉进了对方的“陷阱”。在合同中,对方要求船板质量必须经过瑞典某机构检测合格。电话沟通中,对方告诉上海公司,这家瑞典机构在上海有办事处,送那里检测就行。检测合格,发货过去,对方却又提出,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合同约定的不完全一致,带有“中国”等字样,以此拒付货款。“后来,只能申请国际仲裁。仲裁之前,这批船板又送瑞典机构检测,结果是不合格。上海公司就此败诉,船板成了一笔坏账。”

这家公司的遭遇并不罕见。事实上,海外坏账的阴影,笼罩着面向海外市场的诸多国内企业。据商务部的数据,2005年以前,中国出口企业因为外国进口企业赖账而发生的损失已经超过了1000亿美元,此后每年都以150亿美元-170亿美元的数量递增。

“对温州中小企业来说,海外坏账自金融危机以来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透露,金融危机厉害的时候,温州企业的海外坏账率在12%-15%,现在,也在15%左右。“进出口贸易额也下滑了10%-15%,不是没订单,而是不敢接。”

将海外坏账追讨、防范作为主要业务之一的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也感觉到了坏账凶猛。该所律师申琳昌告诉时代周报,现在关于坏账的咨询电话,每周都会有四五个,主要是中小企业。“和金融危机的时候相比,现在我们的业务量还有所增加。今年前5个月,委托我们利用海外合作网络追账的总标的额已经超过1200万美元。”

“老赖”多在新兴市场

海外企业,尤其是欧美企业“被迫违约”,在周德文看来,是造成坏账的一个主要原因。“金融危机的阴影并未消散,国外很多企业也在艰难求生。相应地,不少欧美企业的还款周期就拉长了。有的海外进口商还会说,等他们国家的货币币值上涨了,再来履行合同,这样我们的出口企业就糟糕了。”

有4年海外追账经验、位于纽约的美中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刘海善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美国企业还款的周期越来越长,原来一般为30-45天,现在最长达到了160天。而一些中国企业为了保住订单,不得不答应美国企业延长还款期限的要求。

“一些欧美企业,本来经营很好,金融危机之后,进口的货物销售不佳,难以回笼款项,对国内出口企业来说,就造成欠款。”申琳昌分析。

在海外进口商无奈欠款之外,遭遇海外“老赖”,也是出口企业坏账的另一重要肇因。“有时候合同就带欺诈性条款。”周德文告诉记者。温州一家冰箱厂的遭遇颇为典型。有一家巴西客户,订购了大量冰箱。发货一段时间后,巴西客户称,当地冰箱的门是往右边开的,而温州厂商生产的冰箱门是往左开的,在当地无法销售。“在订合同的时候,客户恶意对此不加说明。货款当然就赖掉了。”周德文说。

“老赖”多出现在中东、南美、非洲等新兴市场。独立经济学家、玫瑰石顾问公司董事谢国忠分析:“中国企业受欺诈,主要是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拉美、非洲,欺诈的可能性非常大。当地法制不健全,收钱很困难。”

在周德文看来,海外华侨是另一个欺诈主体。“华侨在国外做进出口的很多,但他们是最不讲信用的,账款出问题我估计有70%是华侨造成的。”

出口企业“软肋”多

遭遇海外赖账,也有中国出口企业自身的原因。对合作伙伴的调查浮皮潦草,是中小出口企业的通病。很多企业只是在网上搜一下合作伙伴的相关资料,与国内哪些公司有过合作,作一些口碑调查,即下订单。

Kroll公布的2010-2011年度《全球反欺诈年度报告》显示,中国遭遇的欺诈行为有44%是由供应商和客户实施的,而对合作伙伴、客户进行过尽职调查的中国企业数量比例为38%,远低于全球平均50%的水平。

“真正全面调查的很少。中小企业有很多难处,到国外调查,要付出成本,他们承担不起。”周德文也表示。

而出口的激烈竞争,也让国内企业在结算方式上过于迁就对方,造成较高风险。一般来说,信用证是一种比较安全的结款办法,账期一般在90-120天之间,到期之后,银行会对出口商付清相关款项,收款风险转移到银行。但采用信用证结算,海外进口商需支付5%的手续费。因此,为争抢客户和市场份额,更多企业选择赊销。

“即便采用信用证结算,也可能遭遇‘软条款’。信用证只要有一点条件不满足,银行就会拒付。而有些进口商会故意制造一些不可能满足的条件,比如需要买方指定人签字,但指定人本身却不确定。这样的事,出口企业不懂,或不注意就会上当。”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贸易系教授王亚星说。

而赊销则是一种高风险的结算方式。王亚星解释:“赊销完全靠对方的信誉,有时候甚至连商业信誉都不是,而是社会信誉。比如落后点的国家,官员发句话,可能钱就不会给你。”

对合同的粗疏大意,是出口企业的另一“软肋”。某海外追账机构的数据显示,在海外追账案件中,有50%的中国企业根本没有签订出口合同,只有订单合同,这直接导致海外进口商以各种理由拒不付款。而另50%的企业虽然签订了出口合同,也是无保障的合同,对方没有抵押物作为不能履行合同时的赔偿。

“按国际规范的出口合同很复杂,对双方都有很大约束。有时候企业为图方便,简单一点就算了。”周德文解释。

重重风险之下,购买出口信用保险,显然是规避坏账风险的可靠途径。目前,经营出口信用险的保险公司规模已经扩大,除原有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进出口保险公司外,平安等保险公司也已开办相应业务。

不过,投保企业的比例也不容乐观。在温州,周德文表示:“投保率也不高,金融危机的时候达到38%左右,现在估计也差不多。大部分中小企业不会去投保,因为保费要付出订单额的5%左右。投保的一般还是大企业。”

沈一龙则表示,出口信用保险“买起来很烦”。“保险公司要对对方的企业信用等级、对方开业银行的资信等进行评估,要花几个月时间,这些调查评估的费用都要出口企业来承担,这是在保费之外的费用。而只要稍微有些问题,保险公司就会拒绝担保。”

谢国忠也认为,对于风险最大的新兴市场,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说不。“如果是某些新兴国家,谁都不了解,为你提供担保是不太可能的事。”

提前“扎紧篱笆”

“利用我们的海外合作网络追账的企业,多多少少能追回钱的大约是50%,全额追回货款的比例在30%-35%,还是很低的。”申琳昌告诉记者。防患于未然,在坏账发生之前便“扎紧篱笆”,显然是企业的明智之举。

“对合作伙伴要尽量了解周全,可以委托海外律所的律师去实地考察。如果订单金额比较大,还应获取第三方出具的资金状况证明之类信息。企业应加强这方面的意识。此外,合同要订得详细点,留心其中是否有欺诈条款,另外,在付款方式上要慎重。”申琳昌建议。

在王亚星看来,转移出口企业的风险,委托保理公司是一种可以采用的方式。“企业假如有100万元的账款需要收回,由保理公司先付给企业90万元,企业的债权就转移给保理公司,由他们去收账。费用约10%,但货款的回收就有了保障。”

王亚星还建议,相对于缺乏谈判能力的中小企业,一些地方商会、行业协会应发挥更大的作用,“为防止坏账提供一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