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

涉外非诉案件律师业务及技能

2011-04-23 16:32:15

                                 
   本文主要探讨涉外非诉律师的业务及技能。“涉外”,是指担当国外公司在中国的法律顾问。本文主要介绍一下做为一名涉外非诉律师需要什么技能素质,才能把工作做好。
  我主要从事对日本的涉外业务。我是在国外留学,工作过的,借鉴了一点国外的经验,也结合了中国的国情。
  涉外非诉律师从事哪些工作呢?主要是起管家婆的作用,企业事无巨细,从员工签合同,买车到参与大型合同都有,主要起一种详细说明法律的作用。我们做法律顾问,企业向我们咨询很多,在业务过程中,我感到我国律师的细分不够,专业化不够。法律事务不应该由一个律师负全责,而应该是各司其职,有所分工,北京在现在是我国涉外工作比较发达的地区,但要做到分工也是有所困难。
  非诉律师与诉讼律师的工作有很大不同。诉讼律师只要熟悉法律就够了;而涉外律师除了民法,合同法等之外,也必须涉及到国家颁布的各种细则、规章制度。很多到我们所实习的学生,专业知识很棒,但由于不了解细则,结果做出来的 根本没有商业价值。下面我谈一下怎样才能做好工作。
  首先,必须做到博闻强识。诉讼律师有一个山峰就能有所建树了,非诉律师不但要有山峰,还要有很高的平台,才能把事情做好。比如说有些大公司在我国开有子公司,而我国是一个外汇管制的国家,当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进行资金往来时,这要不要受《外汇管理法》的约束呢?而这种资金的流动是否要征税呢?这些都是值得注意的问题。因此,非诉律师就不但要注意《合同法》,而且要注意外汇,税收等多方面的法律;否则,这样订的合同就有很大的漏洞,这是做律师很大的失责。
  其次,我认为,非诉律师不但要像诉讼律师一样做到机敏,而且还要不断地在实践中进行知识的积累。最后,最重要的是,要甘于寂寞。做一个好的非诉律师,就必须整天伏案工作,起草合同,一个一个字地抠,然后交给客户,看客户满意与否;客户不满意还得重来。这就没有诉讼律师那么风光、潇洒了。
  下面我要说的是是非诉律师的技巧问题。第一,每次起草合同时或给客户suggestion时,最首先的是保护自己。在起草合同时,要指出自己是在根据一些前提推论的;如果前提不成立,则推论也不成立。而且所下的结论不要说得太死太绝,这是中国律师的通病。我所认为的,只是我的主张,但并不排除我的主张被法官推翻的可能,毕竟我不是法官。因此不要太自负,客户需要的是律师,而不是法官;他们明白这是有风险的;你只需让他们明白your plans are the best。第二,思考必须有严密性的逻辑性,不要有跳跃性逻辑,不要凡事都想当然。第三,由于中国并不是注重案例的国家,因此,案例并不能作为十分有力的判断依据。
  第四,也是最后一点,与客户谈判时,应该是以非常自信的姿态出现。诉讼律师的客户不可能清楚一切程序法律,因此,对律师的依赖性较强。而非诉律师并非如此。客户其实也有他们自己的预测、结论,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到你这儿来呢?他们只是认可你的法律知识,因而来你这儿来确认一下罢了。他们只需要一个专业人士给他们做深层次的分析,以给他们信心。因此非诉律师一定要对自己的知识有充分的信心,并在谈话中透露出来,赢得客户的充分信任。

 作者:胡蓉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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