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进军海外市场应加强商标海外注册

2011-04-19 17:44:57

近年来,随着国内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在经济全球化与中国加入世贸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把目光瞄准海外广阔的市场,希望携自己的品牌进军国际。然而由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对滞后,很多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时,经常遭遇自己的商标被抢注的尴尬与无奈,不得不再花费重金以赢得自己的商标使用权。笔者结合自己多年的涉外商标注册实践经验,从专业律师的角度,提醒广大中国企业,加强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避免自己多年打造的品牌资产在海外流失。

??当北京集佳商标专利事务所受广东志高空调的委托,赴印度尼西亚进行商标检索并欲申请商标注册时,却惊讶地发现与其本公司一模一样的一个商标已经在该国注册。经过调查为志高空调在印度尼西亚的一个经销商以自己的名义对志高空调的商标进行了注册。如果通过正常程序注册,没有在先的申请,志高空调可以仅花费1000美金左右,完成在印尼的商标注册,但现在志高空调如果想夺回自己的商标,其费用至少高达3万美金;

??无独有偶,上海“英雄牌”金笔深受日本消费者的欢迎,但其商标却被日本商人抢先在日本注册,从而要求中方按“英雄牌”金笔在日本的销售量向他支付5%的佣金,致使中方在日本的代销商因无利可图而停止代销,中方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

??曾几何时,中国的许多企业一直低头默默耕耘,辛勤培育着自己的品牌,从没有想到过在国外市场中会有人觊觎自己的商标,中国的这些企业一直不明白自己辛辛苦苦创立起来的品牌怎么会在一时间成为别人的权利呢?当我们充满困惑,蓦然抬头看世界市场的经济的“游戏规则”时,我们却发现已经被落了好远。

??世界各国知识产权制度和内容虽不尽相同,但其基本的原则时不变的,一般都规定对注册商标所有权进行法律保护。中国许多企业的过去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不够,缺乏商标专用权保护意识。有的认为办理商标注册手续复杂,还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因而不愿到商品进口国去办理注册,有的认为等自己的商标名气还不够,想等出了名再注册,还有的认为自己的商品根本不愁销路,注册不注册没什么区别。

??正是国内企业商标保护意识薄弱,忽视商标注册的结果,使中国一些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努力树立起来的品牌被外商抢先注册或者假冒,占为己有,而中国的这些企业的份额被一点点蚕食,逐渐地挤出已有地市场。不去遵循世界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使中国的许多企业在这方面吃了大亏。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国企业已不可避免地融入了世界经济大潮中。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企业的国际化、全球化的发展已成为必然。要在全球的经济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有属于自己的品牌。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参与国内、国外市场竞争的重要商战利器,也是企业形象和信誉的象征,商标是国际贸易、商业活动中的“世界语”。商标要进入国际市场就应该先在出口国注册,否则很难会得到该国的法律保护。

??世界驰名商标“可口可乐”、“奔驰”、“麦当劳”、“柯达”、“雀巢”、“欧米茄”等均在150多个国家申请注册,并取得商标权。“松下”先后在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注册了1.3万件商标。英国“联合利华公司”在世界各国拥有注册商标达7万件,在中国注册的商标就超过了1000件。而我国的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比较薄弱,商标意识较为淡薄,给外商可乘之机,致使近几年国内一些著名商标,甚至驰名商标在国外被纷纷抢注,给这些企业的无形资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为这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带来了严重障碍。

??这些年来一件件国内企业的知名商标被抢注的例子触目惊心:

??“大宝”在美国、英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被一名荷兰人注册;

??“红星”二锅头酒在欧盟、瑞典、爱尔兰、新西兰、英国等国家被一家英国公司抢注;

??“杜康”酒、“GONGHUA”链条、“龙井”茶在日本被抢注;

??“标准”牌洗衣机、“长虹”电视在泰国被抢注;

??“天坛”牌蚊香在马来西亚被抢注;

上海冠生园食品总厂的“大白兔”商标在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美国和英国都曾被抢注;

??“QIDI”电器“DETON”音响在印度尼西亚被一代理商抢注;

??“牡丹”、“PEONY”商标被荷兰销售代理商在荷兰、瑞典、挪威、比利时、卢森堡等五国抢注;

??“龙井茶”、“碧螺春”、“大红袍”、“信阳毛尖”等多个茶叶的名称在韩国被一茶商注册为商标;

??“红塔山”、“阿诗玛”、“云烟”、“红梅”等香烟商标被菲律宾商人抢注;

??“丰收”桂花陈酒在法国抢注;

??“三角牌”、“金鸡牌”商标在智利抢注;

??“长虹”在南非被一家中国的企业抢注;

??“老龙口”酒在韩国有7家企业进行了相关类别的注册;

??……

??澳大利亚的一个商人竟在一年内抢注了我国180件著名商标!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曾有超过80个商标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有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有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注册在先”的原则,即谁先在该国注册商标,谁就拥有商标的专用权并得到该国的法律保护。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虽然义愤填膺,却也无可奈何、进退两难。因为,他们都是依他们的“法”申请注册的,我们如果要夺回自己的商标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但如果不夺回自己的品牌,又面临着被诉侵权或退出已有市场地命运。

??目前,我国产品在海外申请注册约有近15%品牌遇到已被抢注的尴尬局面。我们针对2002年公布的中123个中国名牌产品的品牌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香港地区的调查中,我们竟发现有近50%的企业没有在美国、加拿大注册;近60%的企业没有在香港注册;近80%的企业没有在澳大利亚注册;有近8%的企业品牌在美国,近10%的企业品牌在香港,近12%的品牌在澳大利亚被以非中国企业所有人名义进行注册。这些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应该是非常重视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商标在国外的注册和保护情况尚且如此,我们可以想象国内其他企业的保护情况和重视程度。

??中国的企业到2002年底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系统到其他国家的所有国际注册申请共有2450件。但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02年的国际商标注册报告中我们发现如下一列数据:在2002年提交国际商标申请数量最大的用户来自德国(5,158件申请,即23.2%)、法国(3,406件申请,即15.3%)、瑞士(2,500件申请,即占总数的11.2%)以及比荷卢提出的2,429件国际申请(10.9%)。这些国家在2002年一年的申请量比中国从1989年10月4日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系统到2002年12月31日这13年中中国企业所有的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的总和还要多。这的确值得我们中国的企业深思。

??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我国企业真的应当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商标的国外注册工作,为自己的产品迈出国门,走向国际创造条件。如果发现商标一旦在国外被抢注,也要积极采取措施,利用法律手段尽力进行救济。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第十六条第二、三款中关于驰名商标的规定,利用自己商标在国内国际的知名度,或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七:“商标所有人的代理商或代表人未经商标所有人的授权而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该所有人有权对所申请的商标提出异议或请求撤销注册……”之规定通过诉讼等司法程序争取过来属于自己的商标。

??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中国的企业要不可避免地走向世界,中国地企业在知识产权地意识方面、在对商标地选择和国外注册等方面,已经不能仅仅局限于国内,我们需要有更长远的国际眼光,做世界级的企业。

??一直备受媒体关注的联想集团斥巨资更换品牌的报道随着从“Legend ”到“Lenovo”的涅槃终于尘埃落定,而国际企业的品牌更换似乎方兴未艾。其他有关著名公司著名品牌更换标识的消息接连不断-

??2月18日,可口可乐全球更换标识;

??3月25日,全球第一包裹快递商UPS沿用40多年的“盾牌”标志正式变脸;

??4月3日,梦特娇开始全球统一更换商标标识;

??4月15日,雪碧新标在中国露脸;

??日本家用电器厂商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近期透露该公司要在国外市场放弃使用其创始品牌National, 将Panasonic作为其全球统一品牌。

??近来频繁发生的大品牌更换标识的事件,其很大的原因在于经济环境越来越趋于全球化,而许多品牌原有的标识会因为各自的原因或多或少地限制了他们的继续拓展。所以企业在选择商标时,要考虑自己产品的出口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要求和民族风俗,以避免在中国可以注册的商标在国外却不能得到注册,使得在国外要重新打造一个品牌。并要要及时在自己产品或以后要发展的出口国家或地区申请注册商标,以使自己的品牌不因别人的抢注丧失已有的市场。

??在国外注册商标可以逐一国家申请,也可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通过国家商标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国际局提交国际注册申请,目前这样可以通过一个申请可以同时指定71个马德里系统成员国申请注册。

??中国的企业在处在一个迅速发展成长的阶段,如果想做一个世界级的品牌,林立于世界驰名品牌的行列,仅仅在中国国内知名是远远不够的。中国的企业只有迈出国门,走向世界,树立自己品牌的世界形象,才能打造出真正的国际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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