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环境

2006年上半年越南吸引外资基本情况和采取的措施简述

1970-01-01 08:33:27

 

驻越南经商参处

  一、2006年上半年越南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基本情况

  据越计划投资部公布的统计数字,2006年上半年,越直接利用外资合同额28.45亿美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际利用外资额18.5亿美元,同比增长17.7%。其中新批外资项目339个,外资合同额22.6亿美元,同比增长21%,追加投资项目182个,外资合同额5.85亿美元。截至2006年上半年,越累计吸收外资项目6390个,协议外资额539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280亿美元。新批外资项目主要集中于工业、建筑和服务领域,其次为农林渔业。上半年越外资企业营业总额124.5亿美元,同比增长17%。其中出口66.42亿美元,同比增长30.8%,占越出口总额的35%。上交利税5.65亿美元,同比增长16%。

  今年上半年,越吸收国外投资出现新的变化,投资来源不再集中于亚洲,美国和欧洲部分国家的大企业也开始投资越南。主要投资的国家及地区:中国香港位居首位,占新批外资合同额的27.79%;韩国占21.02%,位居第二;接着是美国占20.05%,日本占14.28%。越吸引外资仍保持持续增长的势头。越吸引外资前四名的省市分别为:胡志明市以吸收大的投资项目(网络项目6.05亿美元)位居首位,占外资合同额的31.76%;河内居第二,占22.36%;巴地-头顿省占14.04%,居第三;海洋省占5.6%,居第四。

  二、截至2006年上半年各国和地区对越投资累计情况

  据越计划投资部统计,截至2006年上半年,越累计吸收外资项目6390个,协议外资额539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280亿美元。按产业统计,工业建筑领域的投资占项目总数的67.7%和外资合同额的61.1%;服务业占项目总数的19.7%和外资合同额的31.7%;农林渔业占项目总数的12.5%和外资合同额的7.1%。按投资方式统计,外商独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75.4%和外资合同额的53.1%;越外合资合作(联营)项目占项目总数的21.4%和外资合同额的36.0%。

  共有74个国家和地区在越投资,其中亚洲国家占项目总数的76.5%和外资合同额的69.8%,欧洲国家占项目总数的10%和外资合同额的16.7%,美洲国家占项目总数的6%和外资合同额的6%,剩下的分散在其他区域。中国台湾、新加坡、日本、韩国、中国香港五个主要投资国家和地区占项目总数的58.3%和外资合同额的60.6%。

  吸收外资前几名的省市分别为:胡志明市占项目总数的31.28%和外资合同额的24.35%亿,占实际到位资金的21.7%;河内市占项目总数的10.83%和外资合同额的18.36%,占实际到位资金的12.1%;同奈省占项目总数的11.47%和外资合同额的16.3%,占实际到位资金的14.1%;平阳省占项目总数的17.87%和外资合同额的9.77%,占实际到位资金的6.6%。南部重点经济区占外资合同额的58.2%和实际利用外资的49.6%;北部重点经济区则占外资合同额26%和实际利用外资的28.7% 。各工业区及出口加工区的有效项目占项目总数的33.8%和外资合同额的35.5%。

  2006年越南吸引外资将进一步增长,预计全年将超过60亿美元,实际到位资金将达37亿美元。

  三、越南吸引外资的优势条件

  1、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有潜力。

  2、坚持革新开放,积极加入WTO,对外形象逐步得以改善。

  3、近年来越南经济增长较快,居民收入逐年增加,私营经济投资和国内消费需求进一步扩大。

  4、7月1日越南《投资法》正式颁布实施,法律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手续逐步简化。

  四、2006年越南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正式颁布了内外资统一的《投资法》,国内外投资者将在同一法律框架下生产和经营。

  (二)将出台《投资法》细则,行政审批手续实现“一个窗口”服务。

  (三)放宽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自今年以来,在新批的越南外资项目中,由越中央政府各部门。

  审批和颁发投资许可证的项目占63%,各地方政府审批和发证的占13.3%,各工业区和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审批和发证的占23.6%。今后,越政府将对某些省份和直辖市的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放松,给地方更为宽松和灵活的政策等。

   
[信息来源:贸研院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