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环境

埃及投资加工贸易政策

1970-01-01 08:33:27

 
 
 


 

近几年来,尤其是20047月埃新政府上台以来,其采取了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实施了多项新经济政策,促使埃整体国民经济稳步上升。目前,埃正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改善国内吸引外资的基础设施条件和政策配套环境,努力提高国内工业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积极推动扩大国产品出口(尤其是农产品出口),平衡国际收支,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一、埃投资经贸概况

20042005财年(200471日-2005630日),埃吸引外资39亿美元,同比增长21.9%,其中非石油领域吸引外资13亿美元,石油领域吸引外资26亿美元。大约半数外商投资来自沙特、科威特、利比亚、阿联酋等阿拉伯国家,其余来自美国、英国、瑞士等国。进出口总额达到380亿美元,同比增长33.7%;其中进口242亿美元,同比增长34.6%,出口138亿美元,同比增长32.1%。埃主要贸易伙伴是欧盟,对欧盟的出口占其总出口额的33,从欧盟的进口占其总进口额的27%。

我与埃的投资贸易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截至200511月底我对埃累计共投资2.21亿美元,投资企业达186家,投资主要集中在纺织、化工和工程三个方面。2005年,中埃双边贸易额达到21.45亿美元,同比增长36.1%,其中我出口19.34亿美元,同比增长39.3%,进口2.11亿美元,同比增长12.3%,比2003年翻一番。

二、埃投资加工贸易政策

1.管理机构

埃投资部下属的国家投资及自由区总局是埃投资加工贸易的主要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能为:

1)与其它政府机关合作,分配投资用地;

2)受理投资者的申请和要求,如项目的建立、更改和扩建等,为项目获取进口许可,办理投资资本注册及利润转移;

3)应项目业主要求,代表其从有关部门获取项目建立、管理和生产所需的所有执照和批准证书;

4)向投资者提供技术咨询;

5)监督项目实施并收取各项费用。为简化投资手续,提高办事效率,该机构于2005年4月在开罗率先推行了一站式服务机制,确保在72小时内为外商办理完各种所需手续,这种一站式做法将推广到阿斯尤特,伊斯梅里亚和亚历山大等地。

2.适用法律

在埃投资加工贸易业务可适合的法律有三部,一是《投资鼓励和保障法》,即通常所说的8号法;二是《经济特区法》,即83号法。8号法适用于工业区和自由区两种模式;83号法专门适用于埃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三是《海关法》,根据2000年第429号海关法第六款的规定,组装业(加工贸易)根据国产化比例的不同,在进口部件时可以享受10%~90%的关税减让,本地化比例越高,减让幅度越大。

3.有关成本

1)人力成本

埃人口超过7100万,平均工资在65200美元之间(注:1美元=5.75埃镑)。最低月工资为37.5美元,普通技工月工资约为67美元,纺织工人月工资为110美元,管理人员月工资约为200美元。加班费白天为正常工资的125%,夜间为150%,假期为200%。

2)工业成本

埃水价为每立方米0.28埃镑(约0.39元人民币),天然气每立方米0.14埃镑,电价按用量收费,每度0.050.11埃镑。(注:不同的投资区域可能略有区别,但差别不会太大。)

4.相关贸易协议

埃贸易政策活跃,签订了多个双边及多边贸易协议。其贸易协议涉及的人口最大达15.63亿。其中签订的有利于招商引资和扩大出口的协议有:

1)埃及~欧盟合作协议——欧盟是埃的主要贸易伙伴,占出口的33,进口27%。埃与欧盟在12年内逐步降低直至逐步取消双边贸易关税,目前所有埃工业品进入欧盟免除进口关税。

2)合格工业区协议——在埃7个指定区域生产的产品,只要其11.7%的原料来源以色列,就可享受免除关税及配额进入美国市场。

3)大阿拉伯自由贸易区协议——与17个阿拉伯国家共同签署,取消成员国间的关税,其人口超过3亿。

4)东南非共同市场自由贸易协议——包括埃在内的11个经济体。

5)阿加迪尔协议——由埃及,摩洛哥,约旦,突尼斯共同签署,此协议还提倡2010年成立欧洲地中海贸易区。

6)与美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协议。在美国计划将整个中东纳入其自由区范围之前,与埃达成自由贸易协议,预计初期谈判将于2013年完成。

7)遵从WTO条款。按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埃已于2005年解决关税体制,关税法规的更改使平均关税率从14.1%下降至9%。

5.适用的行业

目前,埃除军工生产、烟草工业和在西奈的投资仍需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经营进出口贸易、开垦沙漠地等少数领域必须由埃及人占多数股份外,其它投资领域基本没有限制。

6.投资加工贸易区域

在埃及投资加工贸易所需选择的区域取决于投资时选用的法律,共分三种投资区域。

1)自由区

加工贸易产品主要用于出口。

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 埃及已经设计公共自由区以吸引外资,引进技术,扩大出口和创造就业机会。目前共有11个自由区: Nasr city, Alexandria, PortSaid, Suez, Ismailia, Damietta, Shebein ElKom, Media Production city, East of Port Said, Badr and Keft

有关政策:投资项目进口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免除关税、销售税和其他一切税费;在自由区的投资项目按销售额(出口额)的1%纳税,免除其它税费;从自由区销往国内的产品则视同进口,产品征收关税、海关费、产品销售税等;在自由区设立的投资项目,所生产的产品出口比例要达到50%以上;外籍雇员与本地雇员比例为13。埃及投资及自由区总局于20061月初又开始实施了推动吸引国内外投资,带动世界先进科技向埃及本土转移等新举措,主要包括:

a.允许在自由区储存资本性产品和中间产品的生产原料;

b.与自由区的投资商协会合作协调,通过国内、国际援助机构对区内新建项目和扩建项目融资;

c.委托公共自由区主席对新建项目签发初步批件;

d.建立对投资商监督、检查的新机制,简化监管程序;

e.对自由区接入天然气,作为项目主要能源供应,降低项目生产成本,保持环境清洁。

1)工业区

加工贸易产品主要对埃国内销售。

工业区遍布全国,主要有斋月十日城、十月六日城、阿波罗城等。有关政策:进口用于投资项目的机器设备、仪器征收5%的关税、免交海关手续费,10%的销售税10年内缓交;企业所得税10年免税,期满后按32%纳税(20056月以后注册的企业所得税取消免税,按20%纳税);产品销售税(增值税)税率为10%。项目合同从注册起3年内免除印花税(包括银行贷款, 抵押);如在上埃及投资除上述优惠政策外还可免费获得工业用地;在工业区设立的投资项目,产品可在国内销售,无任何出口比例限制;外籍雇员与本地雇员比例为19

3)苏伊士经济区

加工贸易产品鼓励全部出口。

位于苏伊士湾西北,开发面积为20 Km2,政府即将成立一个新的机构——经济区开发建设总公司来管理和开发该区;住房部负责完成该区域的基础设施。

有关政策:投资项目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等免除一切税费,进口用于生产或服务的各种专用汽车和船舶,根据规定的标准免征各种税费;投资项目所得统一按10%税率征税,免除其它税费;在经济区工作的员工所得,按5%税率纳税;在自由贸易协议下发放埃及原产地证明;由经济区管委会确定区内企业是否可向国内市场销售产品;外籍雇员与本地雇员比例为19

7.投资加工贸易操作程序

1)自由区

投产前办理有关手续程序:移民局办理身份审查→投资局办理商业注册(不享受投资鼓励政策的项目到公司局办理商业注册)→律师协会办理公证→税务部门办税收登记→贸工部办理工业许可。业务流转程序:

a.从国内进口原材料到自由区为零关税,四十英尺货柜运费约3500美元,船公司收取换单费约1500埃镑;清关费20英尺货柜约为1500埃镑,40英尺货柜为2000埃镑(均包括货物从海关到工厂的运费)。

b.材料运到工厂加工成成品,如享受QIZ优惠政策,还需进口11.7%的原材料进行配比,出口到美国享受零关税,从以色列进口一个货柜与从国内进口货柜费用基本相等。

c.加工完产品如出口到美国运费约为3400美元一个货柜;在自由区海关报关费20英尺货柜约为1100埃镑、40英尺货柜约为1300埃镑;如自由区不靠近港口,则自由区海关收取货物出运保险费50美元。

d.货物出运后船公司出具提单,收取提单费1200埃镑;凭正本提单办理产地证明,费用约为50100埃镑。

e.按月缴纳1%的出口产品销售税。

f.收汇后,凭有关出口单证办理出口产品总额4%的出口退税。

2)工业区

投产前办理有关手续程序:移民局办理身份审查→投资局办理商业注册(不享受投资鼓励政策的项目到公司局办理商业注册)→律师协会办理公证手续→税务部门办理税收登记→贸工部办理工业许可。业务流转程序:

a.向埃海关出具进口原材料的发票和装箱单(埃海关有时会要求其驻华使领馆进行确认和认证,费用约1000元人民币);向埃海关提供向供货方汇款的银行证明文件(俗称11号文件),银行收取的费用为数百镑至1000埃镑。

b.向埃投资总局提出申请,证实此货物为加工贸易企业自用原材料。埃投资总局核准后,在发票和装箱单上盖章同意,无费用发生。

c.向海运公司缴纳海运费及服务费,海运费一般一个四十尺加高货柜约4000美元、服务费1750埃镑/货柜,并出具货柜提单。

d.委托当地清关公司向海关提货,费用在10002000埃镑之间。

e.海关验货后,缴纳相应税费后放行。关税从5%—45%不等,有时海关并不按发票金额征税,而是自行估价、港口服务费(含吊装、验货等)1235埃镑、关税银行转帐费用约100埃镑、内陆运输费用约1000埃镑。

f.加工制造完成以后,进行销售,则按工厂开出的销售发票金额缴纳10%的营业税。

g.向保险公司缴纳工人工资41%的保险费,其中每三个月按保险费的1%缴纳给劳动局成立的互助基金。

h.按注册时有关政策,企业所得税10年内免税。

i.如加工贸易产品用于出口,可享受免交关税和出口退税政策,具体做法为:在海关验货后,不再缴纳关税,而是向海关出具与应缴纳关税总额相等的银行保证金证明,该保证金证明由加工贸易企业存款银行出具,在加工货物尚未出口核销之前,该笔资金由银行冻结,待加工完货物出口以后,凭出口发票、提单、装箱单等出口证明文件到埃贸工部指定部门进行核销,凭核销证明解冻银行冻结资金。此外,还可凭有关出口证明文件办理8%的出口退税。

3)苏伊士经济区

投产前办理有关手续程序:经济区管委会为投资者提供商业注册,发放环境、卫生和安全许可证,解决争端纠纷等,为投资者提供一条龙综合性服务。业务流转程序:如加工贸易产品在埃本国销售,则如上述工业区流程;如加工贸易产品全部出口,则如上述自由区流程。

三、投资加工贸易存在的问题

1.投资壁垒

外国人不能在埃注册经营进口业务的公司;根据20034月新颁布的《劳动法》(2005年又出台了新修订的《劳动法》),外国人不得从事职业介绍和为企业招募员工等经营活动;埃限制外国人购买土地等。

2.通关环节壁垒

根据埃海关规定,凡出口到埃商品的单证,主要是发票、卫生证明、分析报告及原产地证书,必须由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埃驻出口国使领馆认证后,货物方可放行。但目前,埃政府只在中国北京和上海设有使领馆,因此中国出口企业无论在何地,都必须前往北京或上海办理认证手续和相关事宜。以上规定,增加了中国企业的出口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给出口企业造成不便。

3.对进口产品征收歧视性税费

为平衡因降低关税而引起的海关税费收入的减少,埃政府对进口货物的检验等服务收取13%不等的税费。除此之外,进口商品还要被征收525%不等的销售税。

4.技术性贸易壁垒

埃政府要求对进口产品严格按照埃标准实施检验。埃政府规定,所有的食品生产厂家和进口商必须首先遵守埃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保存期限等均由埃贸工部负责制定,生产、加工厂家自行规定的使用和销售期限无效。埃政府还规定,所有食品在进口时,扣除自生产日至完成所有海关手续的时间,保存期必须尚余50%以上,否则海关将不予放行。进口食品类化学原料时,则要求进口商提供经埃驻原产国使领馆认证了的检验报告。到货后,海关将根据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估算,如果超过了3个月,则货物将被拒绝入关。

四、我国企业在埃投资加工贸易概况

1.投资加工贸易领域

我企业在埃的投资加工贸易行业主要有服装、鞋类、袜类、汽车装配、摩托车装配等。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主要有:尼罗纺织公司、兄弟鞋业公司、银河袜业公司、白玫瑰针织有限公司、巴伐利亚汽车制造公司等。

2.存在问题

中方投资项目的投资主体大多是民营企业,投资规模较小,市场的应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高,公司的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中方投资项目的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低附加值的纺织、轻工等传统产业,生产高科技产品及大型机电设备的项目很少;个别投资项目选择的埃及合作伙伴经济实力不强,缺乏诚信,容易产生经济纠纷。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