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税收制度
1970-01-01 08:33:27
公司所得税(ISR)
公司所得税为35%,然而,若公司将所得税再投资,只须缴纳32%公司所得税,并确实登记再投资所运用的金额。自2000年起,若公司仍运用此系统,公司所得税则降低为30%。这项减税优惠措施主要是鼓励投资在科技开发领域上及其它对墨西哥有利的计划。
墨西哥国内从事保护及研究野生、水生动物的协会如将所得再投资的话,可享免公司所得税。
固定资产税(IA)
在墨西哥境内,公司最低平均固定资产税为 1.8 %。 正常情况下,税捐单位不向公司征固定资产税,只有当会计年度计算出的固定资产税高于所得税时,则征收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税。另外,法令也提供农业、林业及海空个人、货品运输的纳税义务人减税优惠。同时,税捐单位也不向民间与官方合资的建设工程公司征收固定资产税,以鼓励其发展重要产业。
至1999年,墨西哥与17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条约,这些国家分别为:比利时、加拿大、丹麦、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韩国、挪威、荷兰、新加坡、西班牙、瑞典、瑞士 、英国和美国。 同时,双方的借贷利息也从21%减至3%,以及获得利息所应缴的税率也降低至10%。
增值税(IVA)
墨西哥境内的产品买卖须付15%的增值税。但基本食物及药品的买卖则享免增值税。
专利权所得税
a) 15% 通过技术协助的专利,与下列专利不同。
b) 40% 暂时使用发明专利,或发明、改良证书、商标专利,或商号专利,或广告专利。
利息所得税
1999年1月1日起,如果在墨西哥境内的外国机构、公司或个人因买卖或投资而获取利息,将被征收利息所得税,其税率如下:
1)10% -外国政府投资的财务金融机构、外商银行、投资银行
-参与美国资本的机构(其资金来自于海外机构)
2) 21% -从信用机构获得的利息(有别于上述金融机构)
-外国机械设备供应商因买方分期付款而获得的利息
-货款给外国人购买上述机械设备而获得的利息
3)40% -非由上述1.2项方式而获得的利息
4)15% -再保险公司因客户保费而赚取的利息
下列商品买卖免付所得税
土地
地上建筑物(只限居住用)
书籍、期刊、杂志、著作权商品、私下个人商品买卖、彩券、赌赢和竞赛奖金
当地或外国货币、金块、银块
股票
应收帐款票据
信用票据
金块(99%纯金)
增值税(IVA)
从事下列产品/服务免付增值税
未经处理的动植物、专利药品、食品
冰、水(非碳水化合物)
纤维、棕榈
农业用牵引机、园艺机械设备、耕耘机
肥料、杀虫剂
温室营养剂产品
提供农民及畜牧业者的服务
玉米及小麦研磨
牛奶低温杀菌
棉花播种
牛肉及家禽屠宰
季节性农用机械
5)法定折旧表
包含项目 每年折旧百分比
A.办公用固定资产
办公大楼或其他建筑 5
火车、火车头、船只 6
喷灌农作物飞机 25
模具、工具 35
防治污染设备 100
电脑设备 30
电脑周边设备 30
收银机 100
B.下列行业制造产品所用的机械与设备
研磨、制糖、食用油及相关附属品和海上运输 5
纸浆、制纸及其他类似产品;石油、天然气钻探 7
电力生产、输电;电动运输 10
制造重要金属产品、烟草产品、天然煤及其加工产品 6
制造汽车、汽车零件、机械、科技或专业仪器、
金属产品、建设铁路、船务、食品加工及饮料(不
包括谷类、糖、食用油及相关附属品)等 8
皮革与皮制品制造、化学品、石化产品、生化产品、橡胶、塑料产品、印刷及出版 9
制衣、纺织、成衣、染整及打印 11
飞机制造 12
无线电讯与电视传输 16
制造业 25
畜牧业、渔业、林业 25
餐饮业 20
其他非特定行业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