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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于7月1日起实施的出口退税率调整政策,涉及化工钢材、水泥等诸多行业。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6月27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有保有压”的税率调整原则给不同类型企业将带来不同影响。从部分企业近日发布的公告可以看出,调整结构成为其利润下降时的主要应对之策。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轮胎产品2006年出口额为10亿元,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将影响2007年成本1500万元左右,对公司业绩会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说,2006年公司产品出口额为13698.33万美元,按出口退税率下调8%计算,2006年度静态利润总额将减少1095.8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8557.32万元,占2006年度利润总额32425.95万元的比例为26.39%。
根据财政部此前下发的通知,我国将于7月1日起,对部分橡胶及其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5%,部分玻璃纤维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将由现在的13%降低到5%,农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1%下调至5%,化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下调至5%。
“这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只有减法,没有加法,所以对此次调整涉及到的出口企业总体来看,出口成本会有所增加,但是因为我们采取的是‘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所以具体到不同类型的企业,受影响的程度有所不同。”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27日表示。
王晓华指出,对一些竞争力比较强的企业,在出口产品时,可以在谈判过程中通过调整合同定价转移一部分成本,从而降低出口退税调整的影响;对依靠简单的价格竞争,靠退税款维持利润水平的小企业来说,影响会比较大一些。
面对利润的可能下降,一些企业未雨绸缪应对退税率调整。提价、通过节能降低成本是其主要应对方案。
青岛双星公司表示,将通过适当调整相应产品价格,对产品结构等进行创新调整,节约挖潜、增收节支等措施积极予以应对,最大限度降低此次退税率下调带来的不利影响。
“出口退税等税收政策的频频出台,给企业传递技术革新的信号。”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认为,以前一些企业没把利润增长点放在技术创新上,而是靠退税过日子。现在,政策的调整将逼迫他们加大研发,寻找新的利润点,最终有利于企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王晓华表示,国家的产业政策是很明确的,从长期来看,“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还是会受到限制。所以企业的生产方向、投资方向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方向,这样受政策影响就会小一点。
《国际金融报》 (2007-06-28 第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