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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承包工程市场潜力大

1970-01-01 08:33:27


 


  泰国是中国企业在海外的传统工程承包市场之一。尽管由于近两年来泰国政局不稳使得泰国承包工程市场处于萧条期,但随着泰国政局于年底大选后有望趋于平稳,2008年以后的未来五年可能是中国企业在泰国工程承包业务发展的有利时机,如何提早布局,抓住泰国承包工程市场新一轮增长的机遇期,同时又能规避风险,实现互利双赢和共同发展,是我国企业在泰开展承包工程业务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泰国经济处于发展中国家中上等水平,其承包工程市场相对较为成熟,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自上世纪70年代后半期至1997年亚洲发生金融危机近20年的时间里,随着泰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泰国的石化、冶金、钢铁、电力、水利、公路、轻轨、地铁、码头等一大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项目兴建起来,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泰国承包工程市场得以迅速发展。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后的4~5年内,泰国工程承包市场陷于低迷状态。近年来,随着泰国经济好转,泰国政府陆续推出房建、公路、电站、交通等项目,在过去5年中,泰国建筑业产值基本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左右,泰国承包工程市场显现出缓慢复苏趋势。但由于去年来泰国政局出现动荡。原政府计划推出的一些大型项目搁置或延缓,众多承包商采取观望策略,因而短期内看,泰国承包工程市场仍难有较大作为。不过,如果年底前大选能够顺利进行、泰国新一届政府能够执政稳定、政府大型项目还将陆续推出,公共项目和私人项目投资有望恢复增长。因此,自2008年开始,泰国承包工程市场有望进入新一轮增长期。

  泰国工程承包市场特点是:(一)市场潜力较大。泰国建筑项目主要分为公共项目和私人项目两大类。金融危机前,泰国私人项目发包额曾一度超过政府项目发包额,近几年政府项目占主导地位。他信政府时期,曾提出“泰国伙伴发展”

  计划,涉及金额1.8万亿泰铢的大型项目。未来几年,随着泰国政局趋于稳定,泰国政府将陆续推出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用事业大型建设项目。此外,政局稳定后,随着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好转,私人项目也将呈上升趋势。由此可见,泰国工程承包市场的发展潜力较大。

  (二)管理政出多门。

  目前,泰国政府尚未设立统一归口管理全国建筑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中央和地方政府将每年的建设预算分拨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各部门按照预算实施项目规划、招投标及开发等。如:泰国交通部设立的公路厅、港口厅、铁路机构等分管全国的公路、港口、铁路等项目规划和开发。此外,曼谷市政府拥有独立预算,市政府市政厅对辖区公用事业的开发、建设行使独立的建筑管理权,每年对预算项目进行招投标。

  (三)对外限制较多。泰国对本国企业法人从事建筑业经营实行登记制,对外国人经营建筑业限制较多。建筑业不是泰国鼓励外资投资的行业。泰国《1999年外籍人经商法》规定,建筑服务业不对外国人开放。外国投资者从事建筑业经营,必须要通过与当地企业设立合资公司,且当地公司控股(股份占51%以上)。泰政府对要求在泰设立办事处、代表处等非赢利性机构的外国申请者从严审批甚至不批。由于泰国是劳务输出国,对于输入一般工种的外籍劳务严格受限,输入经营管理类人员也有严格限制,一般规定,企业注册资金在一亿泰铢以上者,每输入一名外国人员需雇用四名当地劳工;企业注册资金在一亿泰铢以下者,每申请一名外籍人员则需雇用五名当地劳工。外国公司只能承包外资资本在5亿泰铢以上的公共设施建设工程,一般不得参与泰国政府预算内各类项目的承建。

  (四)设置各种壁垒。首先,泰国政府规定,只有取得泰国法人地位者方可以参加投标。外国人须通过投资方式取得当地法人地位才能承揽项目,且外方占股不能高于49%。其次,政府采购项目金额超过3亿泰铢者,标的价值的50%要实物支付。第三,业主制订技术规范(Termsof Reference-TOR)时,往往设定对泰本国企业有利的条件,而将外国人持股企业排除在外,如,“投标人须有在当地承揽过一至两个类似项目的业绩”。第四,虽然泰政府明确规定“项目围标属非法”,但往往是当地几家主导企业或与外国的联营体取得竞争优势,其他企业难与竞争。日本国际协力银行(JBIC)为使日本企业获取大项目,通常提供大部分低息(0.75%左右)宽限期较长的优惠软贷款。此外,招标通告、技术规范等多用泰语书就。

  (五)市场竞争激烈。泰国市场容量虽较为有限,但却吸引了世界各地著名的建筑承包商前来争揽工程承包业务,加之本地承包商实力强劲,市场竞争相当激烈。泰国当地有实力的前十位承包商(如意大利泰Italian-Thai Development Public Co., ltd、中泰工程Sino-Thai Engineering & Construction Public Co., ltd、朝甘昌Ch. Karnchang Public Co., ltd等)基本上统揽了本地特大型、大型政府项目。相比之下,外国承包商处于劣势地位。土木结构建筑、劳动密集型项目如民用建筑、厂房、公路等基本被当地承包商垄断,利润空间十分有限。由于某些技术含量较高的特大型项目如地铁、轻轨、隧道、机场等,政府对承包商资审要求较高,本地承包商往往联合国外有实力的企业共同组建联营体,这样可以进行优势互补,在资审、投标过程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对由外国政府、财团出资的项目,本地企业联合出资国企业夺标的几率较高。因此,外国企业与当地企业组建项目联营体是承揽项目的有效手段。

 
 
文章来源:驻泰国使馆经商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