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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贸易委员:中国仍未获市场经济地位认可

1970-01-01 08:33:27

 
 
  
 
安士莲 “我敢说,中国在尚未满足市场经济地位的5个标准并做出必要的改革之前,要想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认可的路途还很漫长。”6月12日,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在布鲁塞尔召开的中欧经贸混委会会议后如是说。
比曼德尔森冷冰冰的话更残酷的现实是欧盟委员会刚刚递交给中国商务部的对中国市场经济状况的最新评估报告。这份报告的结论是,中国仅满足市场经济地位5个标准中的一个,剩余4个标准“无一项符合”,尽管曼德尔森客气地表示,中国在追求市场经济地位认可的过程中已经有“巨大的进步”。
“这是一份迟到的报告,也是一份令人深感遗憾的报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申洪说。
姚申洪在评价这份报告时认为,更新后的评估报告并未全面、客观地反映出中国市场经济建设的真实现状。欧方技术标准本身过于苛刻,技术评估过程也有诸多不妥之处。例如,评估报告在资料引用上有失公允,不能平等对待来自中国政府与来自其他渠道的材料等。
姚申洪说,“市场经济模式是多样化的,希望欧盟能全面、客观地认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有利于提升双方的利益。”
6月12日,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秦刚再次表达了中方对此报告结论的遗憾:“目前世界上已有70余个国家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遗憾的是欧盟至今尚未承认。我们希望欧盟能够客观认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深刻认识中欧经贸合作的互利性、互补性和互惠性,积极考虑并尽早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市场经济地位是目前中欧关系中最核心的问题之一,也是反倾销调查确定倾销幅度时使用的一个重要参考。
欧盟认为,未被承认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所提供的价格与成本受到政府干预,不具有真实性和可信度,因此必须用具有市场经济地位的第三国的价格与成本作为参考对象,判断该国是否向欧盟倾销。
就在此前一天,WTO最新发布的2006年下半年反倾销报告显示,中国仍然是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而欧盟在去年下半年成为发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WTO成员。
曼德尔森宣称,比起诉讼,他更愿意谈判,但他说他不排除欧盟会在贸易纠纷中采取报复措施,还特意举了中国钢铁业可能存在的倾销案件。
早在2001年11月,在与中国加入WTO所签订的双边议定书中,欧盟将中国作为“处于转型期的国家”对待,并且承诺这一地位在中国入世15年后将自动转变为“市场经济地位”,在15年没有到期之前,中国想转变为“市场经济地位”,必须在有关法律框架下被审核通过。
欧盟的审核标准与美国具有很大的不同,美国直接关注一个国家是否为市场经济,而欧盟则更侧重于企业或各个行业的市场经济状况。
1998年欧盟905号法案允许企业在反倾销调查案件中申请市场经济地位,并列出了界定一个国家是否为市场经济的5个标准(参见上表)。这5个因素可以归为政府的角色、企业权利及行为、生产要素的成本及价格、贸易环境、金融参数。
不过,即便市场经济地位这个死结仍然未解,也并不妨碍双方同意正式启动修订《1985年中欧贸易和经济合作协定》的实质性谈判。
曼德尔森说,“在这样一个政治高度的会谈中,我还是第一次听到中国明确承认必须要做点什么了……我们与中国的贸易关系最微妙也最复杂,但同时也是最有前景的合作”。

来源: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