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投资研究

东盟投资经营壁垒知多少

1970-01-01 08:33:27

[作 者:刘迎军]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全面启动和中国“走出去”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选择走进东盟这个邻近市场。为了指导企业更好地开展对外投资,商务部新近发布了 2005 年国别投资环境报告。东盟国家现阶段还存在什么样的投资经营壁垒、中国企业如何应对这些壁垒?

  目前,东盟国家在投资经营方面存在的壁垒涉及行业准入、持股比例限制、外资投资项目禁止、工作准证和雇用当地人比例等。

  一些东盟成员国限制外国投资者对其某些行业的投资。如越南禁止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汽车组装厂、马来西亚限制外资在马从事烟草和烈性酒的生产、印尼限制外资对其林业开采和加工的投资。

  东盟一些国家不同程度地限制外国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如泰国要求在服务业、农业、渔业、勘探和采矿业的泰资股权不得少于 51%;马来西亚规定在印刷、钢铁、包装等行业的外资股权不得超过 70%。另外,马来西亚有关法律规定部分行业禁止外商独资及必须有 2 名以上的马来西亚籍的股东;印尼规定在港口、电站、铁路等基础设施的外资股权不得超过 95%,电讯业、航空运输不得超过 49%。

  马来西亚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对外国公司开放。泰国原则上禁止外国公民拥有泰国土地 (经向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咨询,如果是属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的引资项目,则可以公司名义拥有土地)除了文莱对聘用当地或外国雇员没有比例限制外,其他国家都有不同比例的要求。

  有些非经营障碍,如风俗习惯、文化差异、办事效率等也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投资者的经营活动表示。

  面对这些壁垒,中国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呢?

  中国政府是鼓励国内企业到包括东盟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合作的,但前提是要求企业要遵纪守法,合法经营。

  首先,在投资前要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做好调研及可行性分析。了解东道国关于外资、税收、领事等法律法规,研究东道国对所投资行业的要求、东道国提供的优惠政策和限制措施,违法的事坚决不能做。

  二是要选择可靠的、有信誉和影响力的合作伙伴。

  三是利用多边渠道做好与东道国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与我国驻外使领馆保持联系,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积极促进双边合作快速健康发展。

  商务部作为对外经济合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同时也是为企业的对外投资提供咨询服务的部门。为了方便国内外企业了解市场需求,商务部在政府网站上搭建了境外投资中介机构、企业境外投资意向和境外招商等各类信息平台,免费为企业提供项目信息服务。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的类型或相关的国别,与各业务司局或地区司联系。另外,在合作指南子站上还发布了各类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信息。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亚非研究所李辉认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深入,将为中国企业创造更多的商机。他对有志于拓展东盟市场的中国企业给出了几点忠告:

  第一,企业应及时关注自贸区进程,尽快掌握自贸区的运作规则,制定和实施应对措施,积极建立和拓宽东南亚的商务渠道,抢占先机。中国与东盟在资源构成、产业结构和工农业产品等方面各具特色,互补性很强。

  第二,最重要的是可以借助国内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渠道,及时了解东盟各国市场的供求信息,准确进行商情分析,深入了解当地的投资环境、合作项目及市场法规。

  第三,要尽可多地与当地企业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促进自身结构升级,提高区域性国际竞争力。

   
[信息来源:贸研院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