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01-01 08:33:28
文章来源:驻沙特经商处 | ||||||||||||||||||||||||||||||||||||||||||||||||||||||||||||||||||||||||||||||||||||||||||||||||||||||||||||||||||||||||||||||||||||||||||||||||||||||||||||||||||||||||||||||||||||||||||||||||||||||||||||||||||||||||||||||||||||||||||||||||||||||||||||||||||||||||||||||||||||||||||||||||||||||||||||||||||||
一、 中沙贸易概况 沙特是中国在中东地区的最大经贸合作伙伴,中国已成为沙特第二大进口国和第四大出口市场。 随着两国关系的发展,今后,中国与沙特的经贸关系也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几年来中沙经贸的发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贸易增速加快。中沙贸易始于50年代,2000年后两国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时期,2007年双边贸易总额增至253.59亿美元,与上一年同相比增幅为26%,其中进口175.60亿美元,增幅为16%;出口77.99亿美元,增幅为54%。 2、贸易互补性强。中沙两国贸易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是互补性强,摩擦少,这为发展中沙贸易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中国从沙特进口的商品品种相对单一,主要是石油和石化产品。而中国出口到沙特的商品则种类繁多,覆盖范围很广。2006年,中国出口到沙特的主要商品如下:
注:以上数据为沙特官方统计数据 3、进口、出口发展不平衡。 几年来随着两国贸易的迅速扩大,中国对沙特的贸易逆差也不断加大。原因之一是近年来的原油价格急剧上涨,而中国对沙特的出口未能与从沙特的进口同步增长;原因之二是沙特加入WTO较晚,服务领域尚未全面对外开放,截止目前,中国企业仍不能在沙特直接从事贸易活动;原因之三是沙特的签证管理制度限制了中方人员对沙特的访问,企业或商人赴沙考察市场,与当地商人洽谈交流的机会相对较少,不利于经贸活动的开展。 二、 对沙特市场的评价 Ø 中东地区最大的市场,健康发展的经济和快速增长的人口,构造了旺盛的市场需求; Ø 有序运营的银行系统,较强的支付能力; Ø 完善的基础设施,如酒店、交通、通讯等; Ø 相对较低的关税和较少的贸易壁垒,但对国际贸易中的单证、标签等要给予足够重视; Ø 工商界基本按照西方模式操作; Ø 相对复杂的市场,在某些领域缺乏透明度,如政府招标; Ø 价格竞争十分激烈; Ø 代理和分销商的选择余地较大,但须花时间进行细心地筛选; Ø 决策周期长,办事拖拉。 三、 沙特对外贸易规定 (一)代理制 按照沙特《沙特商业代理规定及执行细则(the Commercial Agencies Regulations and the related Implementing Rules (Royal Decree No. M/11, as amended by Royal decree No. M/32; Ministry of Commerce Decision No. 1897))》规定,在沙特的任何贸易活动,需通过沙特人或者全资的沙特公司来垄断从事。所谓商业活动包括进口,及采购本地商品再零售。因此,要从事上述贸易活动的外国公司,必须指定沙特代理或经销商,代理协议要在沙特商工部进行登记。代理必须持有有效的允许其从事代理业务的商业登记证,方可从事代理业务。从事代理业务的主管人员或代表,必须是沙特人。《商业代理规定》禁止“借壳代理(shell agent)”,即代理权直接或间接被外国委托人掌控。因此,沙特代理不需独立于外国委托人。 代理不一定是唯一的,但商工部通常不会为同一个外国委托人注册一个以上的代理协议。 《商业代理规定》中还明确了终止代理协议要为代理提供补偿。依据商工部代理协议样本,在业务已经取得明显的成功的情况下和终止代理协议,应给予代理合理的补偿。 在未与原代理接触代理关系之前,商工部不会为新代理登记注册代理协议。 解除代理协议通常需要原代理出具同意解除代理关系的确认函,或在代理协议到期后,由商工部来解除代理关系。 (二)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1、沙特关税总体情况: Ø 多数基本消费品免税,如糖、大米、茶叶、未经焙烧的咖啡、豆蔻、大麦、玉米、牲畜、肉类(鲜肉或冻肉); Ø 最高关税为20%,以此保护沙特自己的幼稚产业; Ø 其他一些商品关税已CIF价格的12%征收; Ø 还有一些进口商品的海关关税是按照重量或体积,而不是按价计算,关税可能更低; Ø 签有贸易促进协议的阿盟成员国可享受优惠的关税; Ø 签有双边经贸协定的阿拉伯家享有更加优惠的关税。 沙特按照HS编码,将进出口商品分为7177个条目,1993年沙特首次申请加入关贸总协定时,当中75%的商品条目的关税为12%。至2004年,由于海合会国家统一关税的协议,85%的商品条目的税率低于5%。 2005年,沙特加入WTO后,沙特队WTO所承诺的关税税率限定税率,而目前沙特所执行的关税税率大多低于这一限定税率。沙特无意将关税税率上升到限定税率水平,但沙特政府仍保留调整关税税率的权利,以应付一些被迫调整的状况发生,如反倾销,或者认为应对本国某一产品实施贸易保护。后一种情况下,沙特将在和海合会国家商讨后共同实施。 2、“非自动进口许可”和禁止进口的商品 “非自动进口许可”表示需要取得进口许可后才能进口的商品,共分73类,其中多数具有危险性,如炸药、杀虫剂、动物用医药产品等;或者是具有军用和民用两种用途的商品。 而另外的一小部分则是因为特殊原因,如禁止进口活马,是为了保护阿拉伯马血统的纯正。进口蒸馏设备需要事先取得商工部的进口许可,是因为曾发生过违法分子进口蒸馏设备后在沙特国内违法酿酒案件。进口农业机械需申请进口许可是出于两个目的:一是根据沙特入世承诺,沙特需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农业机械进口商进行补贴;二是为了保证进口的农业机械不会对沙特的自然环境产生影响。 进口的种子也需要申请进口许可,以防止进口腐烂的种子,滋生真菌或者黄曲霉素,或者是没有达到沙特规定的杂草含量标准。进口种子需要由专人在装船前进行检查方可出港。 禁止进口的商品共有83类,包括酒精饮料、猪肉制品、狗类(猎狗除外)、赌博器具、致幻毒品和其他与伊斯兰教义相违背的物品。还有一些禁止进口商品是出于对公共安全和文化教育原因的考虑,如卫星网络接收装置、沙林毒气等。 3、需接受强制认证的商品 沙特要求一些商品必须接受强制认证后才能进入沙特市场。这些商品公分5类,包括玩具、电器和电子设备、汽车、化学药品及其他一些是商品。进行强制认证的理由是这些都是关系到公共安全的商品。 4、禁止出口的商品 13种商品被认为属于沙特特有,除了天然出生地之外都不存在的物种。包括纯正血统的阿拉伯马、跑马、小型马、牛、绵羊、山羊、骆驼。属于珍稀品种的椰枣树、鲜草和干草料,以及古董和有历史和考古价值的工艺品。 5、需事先取得出口许可的商品 共有47种,主要为原油、各种能源气体、沥青、大理石和沙土。这些产品的出口要事先取得沙特石油和矿产资源部的许可。一些农产品的出口也要事先得到财政部的许可,如大麦、玉米、面粉。面粉出口前需要的到“粮食储备和生产组织”的许可,以证明此农产品所享受的国家补贴已经在出口钱全额退回。医药产品出口也需要事先取得出口许可。 6、出口沙特所需单证 Ø 商业发票 commercial invoice Ø 原产地证明certificate of origin Ø 提货单(或航运收据) a bill of lading (or airway bill) Ø 船(空)运单 a steamship (or airline) company certificate Ø 保险单(如果出口商已经投保) an insurance certificate (if goods are insured by the exporter) Ø 装箱单packing list 特殊货物,或者信用证有规定,可能还需要另外的单据。 出口商负责对原产地证明、商业发票及其它特殊单证进行认证,认证程序如下: (1)由公证处公证,并经出口国当地商会认证; (2)由出口国-沙特贸易委员会认证; (3)沙特使领馆认证。 启运的货物必须的两种单证是原产地证明和商业发票,及其他由信用证规定的经认证的单证。每份单证应至少有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正本和副本都需要发证人的亲笔签字,传真签字无效。 另外,还必须由出口商或者船运公司填写两份出口信息表(Export Information Sheet (EIS) EIS),由出口商或者船运公司官员签字,随其它单证一起提交。 7、对单证的要求 (1)商业发票: Ø 用出口公司的文头纸制作; Ø 包含发货任何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 Ø 准确的货物描述及货物构成,还包括6位HS编码、商标、船名、启运日期、装船港、卸货港、毛重、净重、数量、单价、每种商品总价、货物总价、每个包装货集装箱里面的内容、币别、信用证号、运费和保险等; 沙特海关要求对货物的描述必须十分详细。 对于仪器设备要包括如下信息: Ø 数量、尺寸; Ø 型号; Ø 商标; Ø 制造商全名; Ø 任何其他有助于理解出口商品的信息。 对于其他货物: Ø 全面的原材料描述,包括种类、尺寸、重量、各成分所占百分比等; Ø 制造商全名; Ø 商标; trademarks Ø 任何其他有助于理解出口商品的信息。 商业发票上应带有认证声明,并由出口商主管官员签字,声明内容为:“I certify this invoice to be true and correct and in accordance with our books, also that the goods referred to are of ****** origin.” (2)原产地证明 须由制造商或出口商出具原产地证明,其中要包括船(航班)名、启运日期、所有商品的制造商的名字、国籍、带有街道名称的地址。另外,所有商品或部件都必须详加说明。要有一段文字声明该文件真实准确,并经签字生效。如果货物不是出口国特有的产品,需要另外附上一份经公证的附加声明。 原产地证明中还要包括沙特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货物描述及船运公司的地址。 (3)提货单(或航运收据) 一份不可议付提货单需要递交到沙特使(领)馆,内容要与商业发票相符。内容包括所发运货物的描述、价值、净重、毛重、体积、尺寸、唛头、包装数量、收货人(沙特进口商)名称及地址、运输公司及(或者)运输代理的名称地址、船名、启运日期、装船港、卸货港。唛头及数量需与发票一致。 (4)轮船证书: 由船运公司(或航空公司)出具的,作为提单附件使用,至少要有一份正本,而且是经认证的证书。包括如下信息: Ø 货船(飞机)名,及原名(如果有的话); Ø 货船(飞机)国籍; Ø 货船(飞机)主; Ø 停靠港(机场)名,包括装、卸或港口(机场)。 轮船证书中还要声明,除了已经提到的港口(机场)外,不停靠任何其他港口(机场),证书中的所有信心均真实、准确。标准证书格式可在沙特使领馆网站上下载。 (5)保险单 由保险公司出具,至少有一份正本,内容包括保险金额、船名、装船港、沙特的卸货港、受益人的名称和地址。另外,保险单附加说明(Appended Declaration to Insurance Policy可在沙特使领馆网站下载)需声明该保险公司是具备资质的、制定的保险代理公司,或者是在沙特的代表,需提供名称及地址。 如果在沙特的保险公司投保,出口商需用其公司文头纸说明保险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6)装箱单 包括发货任何收货人的名称及地址,货物描述,价值、净重和总重量、包装数量及内容、集装箱数及内容、铅封数目、信用证号码(如果有)等。 8、特殊单证 根据出口货物种类或者沙特进口商的特殊要求,需提供特殊单证。特殊单证与其他单证一样需要经过认证。 (1)食品 对食品进行标识的要求,是由沙特标准局(SASO)决定的。出口商在提供样品或者实际供货时,必须按照SASO的标准进行。如下单证时必须提供的: Ø 成份证书 出口商品说明(包括成份及各成份所占百分比)、化学成分、微生物标准、存储方式、有效期(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如果食品中含有动物脂肪,证书中需说明此脂肪取自何种动物,或者说明不含猪肉、猪脂肪。此证书须有当地卫生部门签署并出具。 Ø 消费者保护证书 需确认销往沙特的食品所含成分是卫生的、适合人类食用。此证书由出口国农业部门签署并出具。 Ø 价格清单 出口商在其文头纸上说明出口到沙特的食品价格是当地标准价格。 (2)肉类 肉类商品出口到沙特,除了普通商品所要求的单证外,还要有如下单证: Ø 清真肉制品证书(A certificate of "Halal" meat) 证明屠宰过程是在已获许可的屠宰厂按照伊斯兰认可的方式进行的。此证书须经沙特驻外机构认证。 Ø 健康证书 说明屠宰日期、动物种类、平均年龄,已在屠宰前12小时内,由合格的兽医,对动物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任何疾病,适合人类食用等信息。 健康证书适用于出口到沙特的肉类(家禽和海鲜)、肉制品、活畜、蔬菜、水果、人血等,以证明其无病害。 (3)种子及谷物 除了普通商品所要求的单证外,还要有如下单证: Ø 检验证明 由专门从事检疫的公司出具,包括如下内容: 买方名称和地址; 卖方名称和地址; 种类和数量; 种子等级; 船名; 包装种类; 包装上印制的信息; 检验结果,包括出芽率、纯度、杂质、湿度; 化学处理方式; 确认种子无病虫害,及杂草种子含量(每 Ø 检疫证明 检疫证明要证明的是,销往沙特的种子或谷物没有农业病害。检疫证明由出口国农业部门出具,随附于面粉、大米、谷物、种子、木材、植物等出口所需的单证。 Ø 种子分析报告 说明销往沙特的种子的纯度,由出口国农业部门出具。 Ø 重量证明 有出口公司出具,说明沙特进口商名称和地址、船名、提货单号、关封和集装箱号、净重和总重量。 (4)动物饲料添加剂 除了普通商品所要求的单证外,还要有如下单证: Ø 自由买卖证书 Ø 产品登记证书 Ø 分析报告 Ø 产品安全数据一览表 (5)活畜 除了普通商品所要求的单证外,还要有如下单证: Ø 重量证明,说明出口活畜的平均体重; Ø 健康证明,出口国农业部门出具,表明出口的活畜无任何疾病; Ø 兽医证明; Ø 血统证书,出口部门的农业部门出具; Ø 生产记录; Ø 检验和承诺声明 注:目前沙特只允许中国内蒙的活牛、活羊对沙出口。 (6)宠物 Ø 出口国兽医出具的,经出口国农业部门批准的健康证明,确认宠物无疫病; Ø 动物接种证书。 注:只有警卫犬、猎犬、导盲犬可对沙特出口。 (7)马匹 只有沙特人才允许进口马匹; 进口者须向沙特马术俱乐部主席提出申请,说明进口马匹数量、出口国、进口港,同时提供如下文件: Ø 原产地证明 养马的企业出具,并提供每匹马的彩色照片。原产地证明须经出口国农业部门、沙特使领馆审批。 Ø 健康证明 兽医出具的健康证明,证明马匹无疫病。健康证明须经出口国农业部门、沙特使领馆审批; (8)蔬菜水果 Ø 卫生证明 有出口国农业部门出具卫生证明,证明出口的蔬菜和水果不含有害物质、虫害及其它农业疫病,并且货物已经过电离辐射(或磷酸铝)处理。 (9)家电、设备及附属设备 Ø 符合性证书CoC(Certificates of Conformity) 符合性证书通常也成为“SASO认证”,是沙特标准局出具的,专门为家电、设备及附属设备设置的证书。只有获得此证书,才能对沙特出口。所谓“符合性”,就是指产品品质或性能与沙特标准局制定的标准相一致。 发运货物时,每批货物都必须附上加盖公章的符合性证书复印件。 符合性证书分两种: n 家电和设备符合性证书(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 for electrical appliances and equipment) n 电气附属设备符合性证书(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 for electrical accessories) 申请SASO认证的程序是: n 制造商用自己公司的文头纸提出申请,格式可在沙特使(领)馆网站上下载; n 由公证处公证; n 当地商会认证; n 申请书需在货物启运前至少两个月,寄送至位于利雅得的沙特标准局; n 沙特标准局审核申请,若获得批准,沙特标准局将符合性证书寄回给制造商。 以上适用于电器产品。 对于汽车类商品,有如下要求: 任何一年、任何一款车辆的第一批货启运前三个月,向SASO递交机动车符合性证书申请;个人要从境外购入汽车,许从厂家获得符合性证书。 关于SASO认证的详细说明: 依照国际符合性认证计划(ICCP),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SASO)自1995年起率先执行的一项对规定产品进行包含符合性评定、装船前验货及认证的综合计划,以保证进口的商品出运前能全面符合沙特的产品标准。大部分的家用电器、音响产品和照明产品都在ICCP的范围内。 ICCP计划为出口商或制造商获得CoC证书提供了三种途径,客户可根据自己产品的性质,符合标准的程度,以及出货的频繁程度选择最适宜的方式。CoC证书由SASO或者SASO授权的SASO Country Office(SCO)办理签发。 途径1:装船前达标验证 此方式最适于发货非常少的出口商或制造商。每次出货前需申请装船前的验货(PSI)以及装船前的测试(PST)。两者都合格了就可获得CoC证书。 途径2:登记及装船前验货 此方式适于绝大数客户,它的优势在于每次的装船验货(PSI)虽然是必须的,但每批货无须再作装船前测试(PST)。客户通过提交达标申明,并提供符合进口国及相关国际或国内标准的测试报告,并申明产品已满足进口国的基本要求和国家差异,就可获得登记资格证书Statement for Registration (SfR)。 途径3:形式认可证 这种方式既能节省每次出货前的验货费或测试费,简化重复的申请程序,又能保证交货时间,故为一部分出货较频繁或规模较大,注重质量及信誉的大公司所青睐。出口商或制造商的产品只有完全符合进出口国强制标准才能获得Statement for Licence(SfL)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需提交更新厂检报告及缴纳年费并经RLC审核后即可续期。获得SfL证书的产品不再需要每批货都作发货前验货(PSI),而减为一年为数极少的几次抽验(一般2-3次/年,根据产品状况而定)。 途径1和2装船前的验货费用计算方式: 1、FOB在US $3,000以下免验货费 2、FOB在US $3,001-60,000 船检费用为:US $300 3、FOB在US $60,001-200,000 船检费用为:FOB的0.5% 4、FOB在US $200,001-1,000,000 船检费用为:US $1,000+(FOB-US $200,000)X0.4% 5、FOB在US $1,000,001以上 船检费用为:US $4,200+(FOB-US $1,000,000)X0.15% SASO认证的范围和附加安全要求 沙特阿拉伯贸易部最近宣布了一些在进口前必须进行符合性评定的扩展产品清单。目前许多进口到沙特阿拉伯的产品已规定需符合沙特的安全标准,根据该国的国际性符合性认证计划(ICCP)对产品进行安全评估,新规定将对ICCP产品认证范围扩展到以下产品:1,电子游戏机,电子玩具;2,洗碗机,厨房机电用具;3,个人毛发护理器,手机;4,家用缝纫机,汽车备用品;5,家用燃气用具 下表涉及的是需要SOSO认证的商品,供参考: 第一组:玩具
第二组:电子、电器产品
第三组 – 汽车类
第四组 – 化工产品
第五组:其他
更多信息请登录: http://www.iccp.com/ or http://www.saso.org/. (10)医药品 除了普通商品所要求的单证外,还要有如下单证: Ø 自由买卖证书 由出口国卫生部门出具,也要递交到沙特使(领)馆。 Ø 还要由出口国卫生部门出具一份证书,证明销往沙特的医药品,在出口国当地已用于大众使用,并使用相同的名称和配方。还要提供生产许可证的日期及号码。此证书也需要沙特使(领)馆认证。 另外,医药品要对沙特出口,事先要在沙特卫生部进行注册和递交经沙特使(领)馆认证的申请。沙特卫生部将审核申请,并对样品进行检验,如与沙特要求的标准相符,才可授予进口许可。 9、其他要求 植物、水果、蔬菜、种子、活畜及禽类对沙特出口,必须事先获得沙特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实际出口时,还要由卫生检疫证明,确认货物不含病害。所有的植物达到沙特港口后还要进行检验。 根据沙特皇家法令(Royal Decree No. 5/E/27748 dated 地坛厂家或者供应商,必须用阿语标明厚度(或者每平方米的重量)、种类、堆重、原产国。每 修面刷和其它由毛发制成的商品,必须附有无炭疽病菌的证明。 旧服装要有消毒证明,并需要检疫人员进行检验。 沙特严格禁止进口、销售和使用酒精饮料、致幻毒品和武器。用于狩猎及体育的武器须经特殊审批方可进口。 书籍等印刷品由海关进行检查,淫秽、色情的印刷品禁止进口。 旅客允许携带少量额度自用药品,但须准备好出具医生处方,以证明所携带的药品确实为个人所用。 商品样品进口,需征收关税及其它额外费用,费用可以押金或银行保函方式支付。如果货物在12个月内出境,可退还税款。如果样品被卖掉,则不再退还关税。进口样品,须事先获得海关批准。珠宝盒手表样品征收的关税,将有12%不予退还。样品发货单据也需要认证。 10、货运单据认证 货运单据须按如下次序提交到沙特使(领)馆进行认证: (1) 商业发票 (2) 原产地证明 (3) 保险凭证 (4) 提单(或空运收据) (5) 轮船证书 (6) 装箱单 (7) 特殊单据 (8) 出口信息表(EIS),但不要与以上资料装订在一起 11、商业法律文书 包括: Ø 委托书 Power of Attorney Ø 代理协议 Agency Agreements Ø 独家代理协议 Sole Distributorship Ø 商标注册证 Trade Marks Registration Ø 自由买卖证书 Certificates of Free Sale Ø 招标文件 Bid or Tender Documents Ø 合伙、公司或合资公司登记证书 Registration of Partnerships, Corporations, or Joint Ventures 3.10.沙特有何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沙特通过《专利法》、《商标法》和《版权法》等法律,对本国人及外国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提供保护。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在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损害赔偿费,并依据法律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沙特的《打击商业欺诈的规定(Regulations for Combating of Commercial Fraud)》也对知识产权提供了间接的保护。 四、 如何开始对沙贸易 1、 寻找客户 (1) 驻沙特使馆经商处网站是获得沙特需求信息的最好渠道 经商处每天都有客户来访咨询,我们通常会将客户需求信息及联系方式及时发布到网站( sa.mofcom.gov.cn)上,因而这是获取可靠客户信息和商品需求信息的最佳平台,国内企业应充分利用。 (2) 广交会及其它展会 每年都有近万名沙特商人前往中国参加广交会和其它专业展会,正是通过各种展会,沙特商人认识了中国,了解了中国,把中国商品带到了沙特。而沙特商人也比较认可和相信在展会上相识的厂家或供应商,很多会当场或回国后不久就签订合同。 (3) 登门到访 有一些沙特客户,会亲自前往中国考察市场、考察厂家、检验产品质量、面对面进行洽谈。 (4) 网络检索 有一些客户会通过网络搜索引擎寻找中国厂家或供应商,中国企业应建设好自己的网站,提供英文或者阿文的界面,图文并茂,简洁清晰,易于阅读,同时公布有效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常见许多网站或者只有中文界面,或者只有电话没有传真,或者需要注册才能看到联系方式等,都极为不利于企业对外宣传,导致机会的丧失。 2、 开始洽谈 很多沙特人对中国市场非常了解,谈判也比较容易进行。往往一个电话,几封邮件或几份传真就能达成协议。 沙特商人的付款习惯值得注意,他们不大喜欢信用证付款的方式,他们喜欢通过如下几步骤完成交易: (1) 预付货款(一般为协议金额的30%) (2) 中方发货 (3) 发货单传真给沙特客户进行确认 (4) 支付余额 (5) 中方快递提货单原件及其它相关文件 3、 签约 沙特客户接受以形式发票代替合同。 4、 发货 发货前,一定弄清楚沙方清关所需要的各种文件,避免发货后再补办很麻烦甚至无法补办。 五、 开展中沙贸易需要注意的问题 1、 避免低价竞争 2、 避免接受超低价订单 3、 避免通过第三国商人进行交易 4、 避免使用个人账户汇款 5、 尽可能规范签约 6、 详细了解沙方清关所需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