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5 22:43:39
文章来源:上海移民律师网
近来,随着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在中国的广泛推广,大部分申请者对EB-5存有一定的误解。在美国《移民法》中,美国只有一个附属于投资移民项目的 “区域中心”计划。根据美国的投资移民法,“区域中心”计划与中国的“经济特区”没有任何相像或者相近的地方。此外,很多申请者对只需投资50万美元就可以做投资移民存有误解,根据《投资移民法》,只要投资的项目在农业区或者高失业地区,就只需投资50万美元就可以做投资移民,但这与要投资的项目是否属于一个“区域中心”是没有任何关系的。相反,即使投资的项目属于某个“区域中心”,但是它既不在农业区又不在高失业地区,《投资移民法》明确规定,也必须投资至少100万美元才符合投资移民的要求。
不少中国申请人由于受到宣传的误导,误以为只要有钱有项目就能拿到绿卡,却并不知道,投资移民最为重要的是满足相关移民法的各项规定,才能获批绿卡,其次才是考虑投资回报的问题。若轻信投资回报的神话,不但拿不到绿卡,甚至连投资款也可能血本无归,实在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早先在国内火热宣传的诸多EB-5项目中,不乏彻底失败的案例。本文整理了近年来较为典型的失败的EB-5投资项目,仅供有意向办理EB-5投资移民的朋友参考。
一、俄亥俄州克里夫兰EB-5区域中心案
曾在中国广做宣传,大肆吸金的俄亥俄州克里夫兰EB-5区域中心总裁印度裔 Eddy Zai于2012年2月10日被联邦大陪审团正式起诉,身负欺诈、行贿、洗钱和不实陈述等37项罪名,他在2013年2月被判处87个月监禁,外加假释五年,其名下的2300万美元资产被责令上缴充公。联邦检方形容其罪行“导致了史上最大的一次信用联盟崩溃事件”。
检方提到Zai利用他名下的克里夫兰集团(The Cleveland Group LLC)及其控制的十余家企业实施欺诈,其中不少公司根本没有合法业务,只是Zai用于欺诈和转移贷款的工具而已。
Eddy Zai获罪前曾多次来中国参加投资移民项目宣讲,为这些项目筹款上千万美元,为包括“克里夫兰大学医院”在内的EB-5项目做宣传,互联网上至今仍能搜索到上述投资项目的大量中文广告。有官员提到Zai是美国有史以来欺诈银行获得最高单笔贷款的罪犯,他现在身获重刑,罚没家产,是罪有应得。
值得一提的事,2010年Eddy Zai在上海期间曾到我们律师事务所推介其投资项目,期间出示了大量的他与美国领导人的合影,我们当时就对其对中国人的心理非常了解印象深刻。我们对其推介的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调查后就判断其项目风险极大。
二、芝加哥会议中心案
一对在芝加哥惨淡经营旅馆的父子,在中国移民中介的一手包装下,摇身一变成为酒店经营世家,雄心勃勃要从中国集资2.5亿美元兴建会议中心,引来250名移民投资者慷慨解囊。针对各方质疑,该项目却宣称是竞争对手造谣。然而两年后美国证交会果然指控其欺诈,投资人的移民计划成为泡影。
随着芝加哥会议中心骗局败露,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申请法院下令冻结芝加哥会议中心的投资人自2011年11月以来,向该中心在SunTrust银行中的两个托管账户内汇入的147,105,946.03美元。2013年4月19日,联邦伊州东区初审法官Amy J. St. Eve已签署退款令,要求托管银行向投资人退款。
三、 德克萨斯州北部地区EB-5区域中心案
德克萨斯州北部地区EB-5区域中心于2010年10月获移民局批准,其网站上还发布有达拉斯市议员和州立法机构出具的支持信函。该公司的宣传手册上向外国投资者描绘了一幅美好的蓝图:投资款将由从事商业房地产且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负责管理;在法默布兰奇市(Farmers Branch)有数百万美元的项目预计将在两年内竣工。
但是该区域中心如今却陷入财务困境。Armed Forces银行向联邦法院起诉了该区域中心的其中一名高管Steven A. Shelley以及两名公司职员。银行律师称这几名被告在11月设立了一家空壳公司“FRE Real Estate, Inc”,并在随后申请破产以此逃避未偿还的债务。
四、马里兰州政府中心案
2012年2月,总价值15亿美元,计划向上百名投资人筹集2.3亿美元的EB-5项目——马里兰州政府中心(State Center, Baltimore)在开工数年后陷入诉讼泥潭,官司仍未了结;但该区域中心的合作募资人仍在海外大做广告,强调项目“零风险”,可完全放心投资。
事件起因是2009年底,州政府中心项目附近多名商业地产的业主向法院提出诉状,称马里兰州政府在工程中未遵守政府采购规定,当初在选择开发商的过程中未能公开竞标,同时还对兴建州政府中心的意义提出了质疑,在诉状中指出新修建的中心将导致大批政府岗位的流失,从而加重巴尔的摩市中心商业区的职位空缺率。 巴尔的摩市主计长Peter Franchot已宣布撤回对EB-5项目的支持,称州政府中心项目是在拿纳税人的钱冒险,将来可能因此欠债,损害州财政状况。 而与此同时,特区区域中心(DC Regional Center)在亚洲等地的募资合作伙伴仍在高调推广这一项目,并以“零风险”、“政府支持”等字样来吸引投资人,而对于该项目的真实情况绝口不提。
五、新奥尔良区域中心案
2012年4月,27名EB-5投资人对新奥尔良区域中心(New Orleans Regional Center)的两名负责人提起诉讼,要求该中心立即提供有关其投资去向的会计报告,以及对于原告在美居留身份问题的解决方案;诉状称该中心的管理人违背受托人义务,实行不当管理,侵吞大笔投资,已构成欺诈,而投资人因此影响无法拿到绿卡,或将面临遣返。 本案原告为新奥尔良区域中心的27名投资人,多数为亚裔;被告为中心负责人William Hungerford和Tim Milbrath。诉状称被告的违法行为包括:重大管理失当、违背受托人义务、蓄意干预合同、侵吞基金财产和不当得利。
原告在诉状中指出,两被告所经营的NobleReach-NOLA投资移民项目,其唯一的用途便是作为实施欺诈和转移财产为私用的工具,除了为被告的违法活动服务之外,没有其他任何合法业务;被告创建的NobleOutReach Original Partners LLC是一家彻头彻尾的骗子公司;两名被告不仅隐瞒了有关该中心的真实财务报告,并暗中将基金的财产据为己有,还故意提供了具有误导性的不实陈述,以使原告对该基金所经营项目的盈利能力产生错觉。
六、河滨县废弃的办公室和库房区域案
来自中国、马来西亚、韩国、越南、英国、印度、伊朗、加拿大和荷兰的十八名投资人于 2012年9月将美国国土安全局告上法庭,称他们在投资1150万,为近300名美国人创造就业机会后,仍然未能拿到绿卡。
据十八名投资人称,他们成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募集将近1200万美元资金,投资修复了河滨县废弃的办公室和库房区域,该项工程至少为美国劳动者创造了278个就业机会;而就在原告已经吸引了23名投资人并募资1150万,就在原告准备在投资60万用于改善和斥资240万用于购买相邻地皮之时,国土安全局却突然驳回了他们的正式绿卡申请,让他们的移民梦想化为泡影。
政府否决原告申请的理由是项目成效未达预期标准,认为原告的合伙企业并未购买产业,也未斥资修复产业,且企业基金被存放在托管账户中,原告的资产并未被用于经营和修缮,等等。当局对原告的全部资金是否能被实际用于业务运营和产生利润深表怀疑。不过原告认为,政府的否决理由并不能成立,真实原因仅仅是双方“缺乏信任”。
七、艾尔蒙特区域中心案
2011年9月19日,美国联邦移民局正式下令,终止位于加州艾尔蒙特市(El Monte)的EB-5区域中心资格。该中心自设立不久便曝出重重财务丑闻,管理陷入混乱,当局认为其现状已不再符合“可提供就业机会和振兴当地经济”的设立初衷。这无疑是一个EB-5投资移民项目失败的案例。而就在该区域中心遭关闭不久前,该区域中心的大众转运村(Transit Village)的原开放商仍打着当地政府的旗号,在中国大肆招揽投资移民,可能还有不少无辜者上当受骗。
艾市区域中心陷入诉讼泥潭,起因是大众转运村的两名高管因贪污被捕,市政府欲与其切割,未料引来诉讼,遭半途杀入的中国地产大亨索赔1800万美元。 据了解,在艾尔蒙特区域中心存续的三年之中,仅有两名海外投资者真正对其投入过资本,其中一名投资人获得了临时绿卡(conditional green card);但在该中心被关闭后,该投资人已不可能因这一项目而拿到正式绿卡(permanent green card)了。
八、胜利谷区域中心关闭案
一个不足一年即被叫停的EB-5投资移民项目,却凭借诱人广告吸引到约20名投资人斥资近千万美元。市政府虽曾试图换回败局,但上述资金终不免付诸东流,投资人既拿不到绿卡,也收不回投资,而移民局则明确表示不会过问退款事项。 胜利谷市区域中心在2009年7月获准设立,此后共有19名投资人参与这一项目,每人各缴纳50万美元;市政府计划利用这笔钱来偿还南加州后勤机场附近一家勉强支撑的废水处理厂所拖欠的受限资金(restricted funds)。未料移民局在2010年10月以“重大事实不符”(material factual discrepancies)为由,终止了该投资移民项目,这在美国尚属首次。 此后市政府虽对移民局提起诉讼,但因本来便面临财政难题,再加上起诉联邦政府需要高额的诉讼费,市政府早已“力不从心”,只好中途撤诉。这意味着该项目的十九名投资人不仅收不回资金,拿到绿卡的愿望也成泡影,值此可谓彻底绝望。
九、南达科塔州牛肉加工厂宣告破产案
2013年7月,位于南达科塔州的一家大型EB-5投资移民项目北方牛肉包装有限合伙企业(NBP,以下简称北方牛肉厂)因经营失败、负债累累,依照破产法第11章向法院提交了破产申请;而该项目160余名外国投资人(其中大部分为中国人)的8000万资金难以收回,同时也无缘拿到绿卡,因为该项目根本无法满足为美国创造足够就业机会的要求。
按照EB-5有关法规,每名投资人必须为美国创造10个就业机会,才有资格拿到绿卡;以北方牛肉厂的160名投资人规模计算,该厂必须为当地创造至少1600个就业机会;但实际情况却是:该厂在2013年4月因资金不足,已经裁掉了108名员工,只剩300名雇员,当时该厂经理还表示“有信心”度过难关,而现在申请破产之后,该厂仅剩余6名雇员监督破产程序,拖欠水电费十余万美元,尚有两百多名债权人的债务尚待清偿。
律师点评:
聘请一名专业并具有丰富经验的移民律师,是成功办理EB-5投资移民的保障。一个好的移民律师,不但能够为你准备专业的申请材料,还能够为你判断项目的好坏,对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防止移民欺诈。如果投资人的申请失败,好的律师还可以帮你追讨投资款,乃至获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