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8 22:27:32
2003年A公司对B公司享有28万元人民币的债权到期,B公司迟迟不愿履行偿还义务。顾念两家公司曾经有过友好合作,A公司也没有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久,A公司的员工C未经公司授权,擅自以A公司名义与B公司达成协议,将该笔28万元的债务减至6万元,员工C在收到B公司6万元还款后,携款私逃,并挥霍一空,而这一切,A公司皆不知情。
东窗事发,员工C向A公司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退还全部钱款,此时,A公司仍未提高警觉,没有咨询律师其中的利害关系,又顾念C曾经亦为公司效犬马之力,私下与C达成协议,约定还款计划,公司决定不再追究。
当员工C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再一次违约后,其结果令A公司大吃一惊:C根本没有能力偿还欠款。A公司如梦初醒,连忙报警。但警方以双方已达成协议此案为民间借贷纠纷为由不予立案。时间飞逝,转眼已跨入2006年,A公司向B公司求偿的诉讼时效已过,那意味着,即使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亦会以诉讼时效已过驳回A公司的诉讼请求,A公司既无法向B公司求偿还款,又无法向员工C追偿,白白损失了28万元人民币。
债务纠纷是最常见的纠纷之一,任何企业在商业活动中,都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债权债务上的纠纷,如果要责怪某些个人、企业的诚信太差,那么更应该学会如何通过有效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例子中,A公司对法律知之甚少,又没有及时咨询律师,更不会考虑聘请法律顾问了。于是我们发现是A公司的诸多失误导致了自己利益受到损害,在B公司对A公司的债务到期后,A公司没有及时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对方还款,其实诉讼的胜利不仅意味着B公司必须履行还款义务,更在他不按时履行义务后,A公司可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次,员工C未经A公司授权擅自与B公司达成协议,协议无效,根据法律规定,A公司可以在法定的一年时间内行使撤销权,要求法院撤销该合同,可惜A公司偏偏又因为不懂法而错过了良机;在案发后心,反而又私下与C达成借款协议,使刑事案件(职务侵占)转化成了民事纠纷,A公司在收不回钱款的情况下,又无法让员工C受到应有的制裁;最后,由于时间拖得太长,二年的诉讼时效已过,A公司彻底丧失了胜诉权。
如果A公司能聘请一个法律顾问,及时咨询,不仅能保护企业的利益,也不用花费三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周旋与B公司和员工C之间。在企业的商业活动中,无时不刻与其他企业、个人发生着法律关系,律师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是企业的护航者,不仅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将企业的受损减少到最低程度,更可在订立合同时全程指导。
上海涉外律师 编辑、整理; 涉外法律咨询热线:15000355201 (申琳昌律师)
版权声明:本博客致力于为网友提供一些公益性房地产法律知识、信息,申琳昌律师会定期、不定期的选取一些质量较高的相关法律论文、调研成果、法制报道在本博客发布。为了浏览者更好地理解相关文章,我们会对部分专业性很强的文章进行适当编辑,包括文字修改或文章结构的调整,使发布的文章通俗易懂。在发布前,我们一般会取得著作权人的口头或书面授权。对于部分文章因与作者难以取得联系未取得作者授权而在网站发布的,我们承诺一经作者指出,我们将立即删除;给作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我们依法承担法律责任。